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 狮子山林区清山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Q-LJ-ZB-1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狮子山林区清山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经营管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狮子山林区清山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狮子山林区清山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新村 4 组附 1 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新村 4 组附 1 号(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
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24 狮子山林区清山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获准,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云南鸿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江古城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狮子山经营管理分公司的委托,对 2024 狮子山林区清山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招标,诚邀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4 狮子山林区清山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9918.00 元;大写:壹拾贰万玖仟玖佰壹拾捌元整
最高限价:129918.00 元;大写:壹拾贰万玖仟玖佰壹拾捌元整
项目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狮子山
采购需求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狮子山景区内林区及狮山路林地枯枝杂草等进行清除及
运输服务,狮子山整个林区及狮山路林地区域面积共计:129918m。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服务期限:20 日历天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按照采购内容及要求完成并确保通过有关部门检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①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
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
文件)。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
成立不满 1 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
立不满 1 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
明。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
3.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该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资料彩色复印件盖鲜
章扫描成 PDF 格式发送至 QQ 邮箱:3670675593@qq.com 供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逾期发送或
未发送到指定邮箱或审核未通过或未按要求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视为无效,不得参与本
项目投标;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无需提供)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4.2 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4.3 缴纳方式:添加微信转账或微信扫码转账,微信号 19869099223 添加微信或转账时请注
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收到投标报名费及资料验证通过后会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原路发送到
报名邮箱或微信。
4.4 投标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
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新村 4 组附 1 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5 个工作日。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经营管理分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鸿谦工程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狮子山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新村 4 组附 1 号
联系人:黄秋石 联 系 人:梅太雲
电 话:18988022788 电 话:1986909922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相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经营管理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狮子山
联 系 人:黄秋石
电 话:189880227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沧市临翔区茶马古镇 B3 栋
联 系 人: 梅太雲
电 话: 13759336627
电子邮件: 10266657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