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产业单位第一次物资授权批次公开招标采购采购批次招标公告

2024年产业单位第一次物资授权批次公开招标采购采购批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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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文件上传要求
在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价格部分填写投标报价
上传至湖北招标工具。
本项目免收应答保证
金,招标文件中保证金
的相关要求均不适用。
货物名称数量单位
个数
高新区路灯采购见需求表见需求表1
分标编号物资名称投标人要求合同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21年10月-2024年10月)生产设备试验设备所投产品须取得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入网许可证/生产许可证/3C认证书/其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取得的认证书
CY1524SZN101-2102017-1001高新区路灯采购集货商/代理商/制造商具有灯具类销售业绩不少于4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提供所投产品中/
灯具和驱动电源
的每类至少一种
型号的CCC中国国
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
序号标段号包号包名称分标名称货物清单/物资描述(货物清单详见技术规范书)单位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税率(%)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万元)
1CY1524SZN101-2102017-1001包1咸宁市高新区路灯能源托管项目物资招标高新区路灯采购货物需求表.xlsx见需求表见需求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13%457.0318
国网湖北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产业单位第一次物资授权批次公开
招标采购采购编号:CY1524SZN101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1524SZN1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湖北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产业单位第一次物资授权批次公
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CY1524SZN1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7.0318万元,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CY1524SZN101-2102017-1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CY1524SZN101-2102017-1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 18时00分到2024年10月2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见附件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正信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38、39层
联 系 人:邵璐
电 话:15172088640
电子邮件:129422644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才林街光明大厦A座
联 系 人: 梅工
电 话: 027-83686750
电子邮件: 22486563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CY1524SZN101
国网湖北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
年产业单位第一次物资授权批次公开招标
采购
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网湖北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产业单位第一次物资授权
批次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Y1524SZN101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北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湖
北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并委托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
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
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
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
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
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货物及其数量、实施地点等内
容)
●详见货物清单。(通过系统直接生成《货物清单》)
●本项目中标单位直接与项目需求单位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
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
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
)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
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
2
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
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
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
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
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
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
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
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
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
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
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
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
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
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
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
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
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
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
3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
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
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
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
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
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
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
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
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
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
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
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
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
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
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
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
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
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其他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4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
2024年10月22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2.0-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获取招
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
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
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
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
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
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
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
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
。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
“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
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
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9:30时(北京时
间)。
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需在“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递交投标报价
;在“湖北招标工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报价文件(如有)。
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工交易专
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
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TP招标招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
“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国家电网公
司电工交易专区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
2。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湖北招标工具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方式:按湖北招标工具要求,制作并提交所需电
子投标文件。以PDF格式(需使用优泰签章工具电子签章)上传的技术文件、商务文
件,以压缩包格式上传的报价文件(如有)。压缩包格式文件切勿加密。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湖北招标工具、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
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7RAe-RhEW8QpeaD4DVnS9w?pwd=9rhs
技术支持电话:15375318964(李经理)、17855663212(陈工)。
注:上述联系方式仅接受有关湖北招标工具的安装、使用的相关咨询。若有电工
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问题请联系010-63411000。
本批次评标以通过“电工交易专区”开标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依据,以“湖北招
标工具”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未将投标报价成功提交至“电工交易专区
”的视为投标失败。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
文件上传要求
备注
电子投标
文件内容
开标文件
在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
投标工具价格部分填写
投标报价
报价文件 上传至湖北招标工具。
投标保证

■本项目免收应答保证
金,招标文件中保证金
的相关要求均不适用。
以系统为准,无需下载或另行制作。
报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体内
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湖北招标工具,
对应上传入口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如无该入口,则无需在该工具上传。
以投标人为单位发送佐证材料,以及上传
至湖北招标工具投标文件制作页面。如无
该入口,则无需在该工具上传。
6
技术文件
、商务文

上传至湖北招标工具
商务文件按分标为单位上传完整的电子投
标文件(点击湖北招标工具签章文件导入
左侧根目录下方标段一栏)
技术文件按分包为单位上传完整的电子投
标文件(点击湖北招标工具签章文件导入
左侧根目录下方包号一栏)。
具体编制条目内容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到电工交易专区、湖北招标工具的投标报价及电子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对应的投标文件按逾期送达处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
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加密的湖北招标工具投标文件,不接受除电
工交易专区、湖北招标工具以外的其他递交方式。投标人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均视为
无效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延误、错漏、错交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理。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
5.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
ccetp.com.cn/portal/#/进行线上开标,不组织投标人到开标地点集中开标,各投标人在
开标后24小时内自行登录电工交易专区查看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tp.sgcc.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才林街7号
7
邮编:430063
联系人电话:梅工 027-83686750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非工作时间将无人接听,请谅解。(8:30-11:30,14:00-
17:00)
E-mai'l:2248656396@qq.com(收澄清、投诉质疑文件专用)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2.0-
电工交易专区)网址:https://sgccetp.com.cn/portal/#/(使用新手指引中提供的
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
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
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
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
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
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
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
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
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合同包
8
CY1524SZN101-
2102017-1001
高新区路灯采购
见需求表
见需求表
1
包1
个数 包号
9
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编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
分标编号
物资名称
投标人要求
合同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21年10月-
2024年10月)
生产设备
试验设备
所投产品须取得的产品型式试验
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CY1524SZN101-
2102017-1001
高新区路灯采购
集货商/代理商
/制造商
具有灯具类销售业绩不少于40
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
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
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
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
报告
入网许可证/生产许
可证/3C认证证书/其
他资质要求
提供所投产品中
灯具和驱动电源
的每类至少一种
型号的CCC中国国
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
投标人须取得的认证证书
/
10
专用资格条件说明:
1投标人类别:A:仅接受制造商投标;B: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
或国内总代理(仅进口产品)的授权;C:接受集成商投标: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D:
接受经销商投标:可以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注: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货物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制造商是指以原材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生产、加工、集成、调试等
工序,制成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
2合同业绩:需提供2021年10月-
2024年10月签订的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复印件,金额或数量须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合同与对
应发票的复印或扫描件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目录,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
国家有行政许可的,销售业绩应在取得许可时间后方为有效。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商或授权制造商
的销售业绩均可;集成商投标的,招标人只认可集成商的销售业绩;经销商投标的,招标人只认可经销商的
销售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供货清单、发票)至少需有一样能证明是所投产品或是同类产品;如
果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相关业绩时,应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规范书佐证。
3生产试验设备: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或同等要求、同等规模)及以上
投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4认证证书:提供的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代理商投标的,仅需提供原制造商的认证证书(进口产品仅需提
供投标人的认证证书);集成商投标的,提供集成商的认证证书;经销商投标的,提供经销商的认证证书。
5许可证:包括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入网许可
证)、CCC认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CCC认证)等。
6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
报告;报告检测项目必须覆盖所投主要产品;报告包含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7条件备注:提供本次招标提出的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覆盖所投主要产品,真实有效并在有
效期内。
8技术规范书中所列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质业绩要求、样品要求对投标人无约束。
9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证书等),证明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完整、字迹清
晰,不要涂抹关键信息,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否决、扣分等情形),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货物清单


标段



包名

分标名

货物清单/物
资描述(货物
清单详见技术
规范书)
单位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税率(%

最高限
价含税
总价(
万元)
1
CY1524
SZN101
-
210201
7-1001
包1
咸宁市
高新区
路灯能
源托管
项目物
资招标
高新区路
灯采购
货物需求表.xlsx
见需
求表
见需
求表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30天

买方指定仓
库地面交货
13%
457.0318
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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