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6 台防弹运钞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408ZC-022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6 台防弹运钞车采购项目(第二
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20 万元,招标人为咸宁
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6 台防弹运钞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6 台防弹运钞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6 台防弹运钞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X-202408ZC-022001
2.项目名称: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6 台防弹运钞车采购项
目(第二次)
3.预算金额(人民币):120 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20 万元
5.质保期:10 万公里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日历天
8.采购需求:采购防弹运钞车辆 6 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
9.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防弹运钞车的合法改装厂家,具有车辆改装资质,不接受经销商、代理
商投标(提供资质复印件盖章);
(2)投标人必须是最新一期公安部采购入围单位(2022 年-2024 年);
(3)投标人所提供的防弹(专用)运钞车的车型必须列入工信部目录公告范围之内,符合公
安部《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标准,同时需要出具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的
检验报告(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盖章);
(4)提供的运钞车底盘必须具有底盘厂商签署的合格证,并具有车辆底盘的全套正规手续
(提供承诺在交付车辆时向招标人提供底盘和改装车辆的合格证及全套手续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
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 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
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
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
所投标包将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
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
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
人(“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
五、公告发布期限和发布媒介
1.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共 5 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tbpsp.com/#/)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
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xnztb.xiann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
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
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
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
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
阅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咸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
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市振宁武装押运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金泉湾路西咸宁工业园原洁丽雅部分厂房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715-81180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温泉塘角路 16 号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715-8102186
电子邮件: 3945139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