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省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安徽全省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安徽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农村商业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安徽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相关要求,于2024年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2024年10月25日(不含)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

(二)贷款利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且约定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贷款。

(三)贷款利率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须向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转换为采用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利率转换完成后按照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二、调整规则

(一)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二)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贷款,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利率调整至LPR-30BP。利率定价转换之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定价。

三、调整生效时间及服务渠道

(一)为便利客户,对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存量房贷,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主动进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申请。

(二)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

(三)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将通过手机银行、*****、营业网点等渠道提供利率调整结果查询等服务,您可于2024年10月25日起进行查询。

四、其他事项

需进行利率定价转换的客户,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贷款经办行的营业网点或联系电话提出转换申请,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将及时办理转换手续,2024年10月24日(含)前转换完成的,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一并批量调整。未在2024年10月24日(含)前申请利率定价转换的客户,于2024年10月25日(含)起可通过“安徽农金金农云店”微信小程序或贷款经办行继续发起定价方式转换申请,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将于成功转换当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利率调整,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五、温馨提示

(一)本公告发布后,客户如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可在2024年10月20日(不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可以不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在前述规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下调。

(二)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农村商业银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需帮助,可通过贷款经办行、*****、手机银行、“安徽农金金农云店”微信小程序咨询。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的支持和信任!

特此公告。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4年10月14日

标签: 贷款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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