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08:44 |
预算金额 | ¥4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4-******* | ||
采购单位 |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六安市安丰南路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6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安环委〔2023〕1号)等文件规定,开展金安区秸秆焚烧“蓝天卫士”续建项目,提供秸秆焚烧技防手段,项目主要内容为:(一)铁塔站址使用服务;(二)链路服务;(三)维保服务;(四)设备更新内容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因项目涉及大量高空摄像头挂载需求,只有铁塔公司具有的铁塔资源符合高度要求,该项服务具有资源唯一性。
2、根据焚烧要求,秸秆焚烧监控需保持全年在线不脱网,除铁塔公司具有的专业高空铁塔维护队伍外,更换其他服务商无法保障服务质量,影响该公共服务的正常提供。
综上,论证小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可作为该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地址:六安市枫林路1号华野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地址:六安市安丰南路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4-*******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
联系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
联系电话:056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48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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