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测招标公告
甘肃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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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测 | ||
采购单位 |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平凉工业园区分局 | 交易编号 | ZHSMZC-2024-015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183*****455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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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0-16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18 08:3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0-18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0-18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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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测001 | 01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甘肃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测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中汇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平凉工业园区分局委托,对甘肃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HSMZC-2024-015
二、采购内容:
按照平凉市工业园区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及12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进行监测,具体内容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一氧化氮(24小时均值)、二氧化氮(24小时均值)、氮氧化物(24小时均值)、CO(24小时均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二氧化硫(24小时均值)、PM2.5(24小时均值)、PM10(24小时均值)、非甲烷总烃(每天4个小时值)共9项;
监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检测5天;
(2)重点污染源监测
1)废气检测
1.1 企业数量:1家(有组织废气,2个检测点位)
检测内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氨;
检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采样3次;
1.2 企业数量:1家(有组织废气,1个检测点位)
检测内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检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采样3次;
1.3 企业数量:1家(有组织废气,3个检测点位)
检测内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
检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采样3次。
1.4 企业数量:1家;
检测内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废气,4个检测点位);
检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采样1次;
2)废水检测
2.1企业数量:1家
检测内容:总氮、氨氮、色度、总有机碳、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氰化物、总磷、pH值、悬浮物、总锌共计12项;
检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采样3次。
2.2企业数量:1家
检测内容: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共计8项;
检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采样1次。
2.3企业数量:1家
检测内容: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共计8项;
检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采样1次。
2.4企业数量:1家
检测内容: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烷基汞共计19项;
检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采样3次。
2.5企业数量:3家
检测内容: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pH值、总大肠菌群共计7项;
检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采样3次。
2.6企业数量:1家
检测内容: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pH值共计6项;
检测频次:半年检测1次,共检测2次,每次采样3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算资金:
最高限价:******元(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CMA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7、投标企业报价一览表
8、针对于本项目服务方案。
六、投标报名、资质证明文件上传及竞价时间;
1.招标期限:2024年10月16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00秒。
上传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6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8日08时30分00秒供应商须在此时间内在“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报名并上传所需资料,过时不予受理。
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8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00秒)
六、招标方式
1.采购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各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分项报价表,依据电子版分项报价表格式制作采购内容分项报价表;
3.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供应商须完成上传资格证明附件及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质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投标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
4.资质审核:代理公司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八、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汇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平凉工业园区分局
地 址:甘肃平凉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933-*******
代理机构:甘肃中汇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8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3*****455
采购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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