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危废运输企业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度危废运输企业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
危废运输企业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睿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危废运输企业入围项目”通过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GZYGCG[2024]-GSRC032
二、招标内容:
1、对“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危废运输企业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招标控制价金额:小写:¥100.00元,大写:壹佰元整
注:
(1)本项目招标设定危废运输的基准价,其中:产废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的运距在50km以内,基准价为1600元/趟;产废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的运距在51km-500km之间,基准价为0.59元/km,结算方式为0.59*公里*吨数;产废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的运距在501km以上,基准价为0.56元/km,结算方式为0.56*公里*吨数。以上基准价针对30吨车辆型号,拉运不足30吨按30吨结算,超过30吨按实际拉运量结算,参考附件二《价格表》及附件三《运距表》。
(2)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基准价的下浮系数,但因为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竞价原则为最低价中标法,且不支持“百分比”报价,所以本项目报价方法为,以100为单位,若投标人的下浮系数为80%,报价时填写80,若投标人的下浮系数为65%,报价时填写65,以此类推。
(3)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根据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资质审核和系统依据最低价成交原则将费率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的投标人列为本项目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人数不超过所有合格投标人人数的80%且不超过5位,按排名顺序入围。
(4)若投标人相同报价,则按报价时间进行排名。
(5)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签订的合同模板参考附件一《危废运输合同》。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相关经营范围)及开户许可证;
2.投标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由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6类1项、9类;
3.投标单位承运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4.投标单位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配备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且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5.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投标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当天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网站信用截图均需清晰的显示投标企业名称及截图时间;)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需再次提交上传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实,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2.所有入围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两份,作为投标文件胶装好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后三日内送至甘肃睿诚招投标有限公司,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入围投标人的有限期为2年,期满经评审合格,可以继续入围2年。
2、投标人入围后,经二次报价,以最低价确定合同价格,合同价格不得超过投标人入围所报价格,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
3、在入围期限内,合同到期,经二次报价,以最低价确定合同价格,合同价格不得超过投标人入围所报价格,签订新合同;如果油价发生重大变化,重新展开竞争性谈判确定合同价格。
4、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00元。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委托指令后,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产废单位,若投标人无法按时到达,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00元;合同期内投标人无法按时到达次数累计达4次,则招标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
八、竞价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9日09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17时00分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招标单位: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峰波 电话:135*****567
地址:酒泉市瓜州县柳沟工业园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睿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玲 电话:157*****270
地址:瓜州县元通市场40-13号门店
甘肃睿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一 危废运输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 月 日
甲方(托运方):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承运货物名称:危险废物。
货物运输方式与运输起止点。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30吨栏板货车、厢式货车。
运输数量:以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实际的委托运输数量为准。
运输路线:从省内产废企业转运至甲方公司厂区,以甲方通知为准。
运输价格:详见运输价格表。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次月10日对账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含税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运输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付款方式:现汇或≤6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运输质量及安全
乙方承诺保证是经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并有足够适运的车辆及驾驶人员以满足甲方运输的需要,须对运输工具、司机进行管理,确保运输货物安全。
乙方保证具有运输该危险物品的资质条件或相关的经营许可,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质、驾驶人和押运人资格、符合标准的车辆。
车辆需配套相应防护用品、劳保用品或装卸货工具,由于无装卸货工具导致无法卸货,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装车或卸车过程中,驾驶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装货地或卸货地的安全规章制度。
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伤、车辆损毁、货物灭失等)及由事故引起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承担。
收货人领取货物和验收方法
入库手续的办理: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人员或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取样检测合格后安排卸货,乙方不得私自卸货。
磅差及合理损耗:约定30吨车的磅差及合理损耗≤200kg,20吨车磅差及合理损耗≤100kg,10吨车磅差及合理损耗≤60kg,如超过正常损耗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进厂价格进行赔偿同时扣除相应数量运费,若附带产生其它损失或环保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厂区的规章制度,如若违反,甲方会对乙方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罚,
2、甲方的义务:
(1)按约定的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2)甲方提供资料错误而导致乙方无法装货或延误装货,损失由甲方负责。
(3)货物到达卸货地点后,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卸货,如因甲方设备及库存原因导致24小时内无法及时卸货的,甲方需要支付1500元/天的押车费用。
3、乙方的权利:
(1)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如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费,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要求甲方提供准确的装货厂家信息,且装卸货设备正常可及时装货,如因甲方设备及库存原因导24小时内无法及时卸货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1500元/天的押车费用。
4、乙方的义务:
(1)其乙方在装车前必须并保证车厢内部干燥、清洁,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装车的货物进行检查,检查合格方可装车,若检查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自将货物运往他处用做他用,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同意甲方按照1万/车/次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延误交货或无法交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次运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原因导致道路无法通行,政府交通管制等),乙方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延迟送达的、或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如:A不可抗力;B交通管制、交通事故(乙方无责):C约定或规定范围内的合理损耗,乙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需要协助甲方理赔损失。若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货物到达延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5)磅差及合理损耗:约定30吨车的磅差及合理损耗≤200kg。
(6)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00元。乙方应在甲方发出委托指令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产废单位,若乙方无法按时到达,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00元;合同期内乙方无法按时到达次数累计达4次,则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
车辆、驾驶、押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人员、车辆管理制度,不得在厂区内酗酒、抽烟、寻衅滋事,如有违者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所有罚款均要求以现金或现汇方式支付甲方账户。
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提前解除合同,若解除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以保证一方有充分的时间另行联系其他运输。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瓜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保密协议
无论本合同是否实际生效并履行,双方对在订立、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尚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商业情报和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双方仍需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直至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十一、其他事项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持壹份。本合同传真、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日期: 2024年 月 日至 2025年 月 日。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承办人: 合同承办人:
附件二 价格表
序号 | 车辆型号 行距(KM) | 30吨车 | 结算方式 | 备注 |
1 | 50km以内 | 1600元/趟 | 此表根据入围后的二次报价进行调整 | |
2 | 51km-500km | 0.59元/km | 0.59*公里*吨数 | |
3 | 501km以上 | 0.56元/km | 0.56*公里*吨数 |
注:1、拉运不足30吨按30吨结算,超过30吨按实际拉运量结算。
附件三 运距表
序号 | 运距 | 30吨车型到惠茂环保 | 备注 |
1 | 玉门老市区工业因 | 185公里 | |
2 | 玉门东镇工业园 | 220公里 | |
3 | 金塔金鑫工业园 | 360公里 | |
4 | 高台盐池工业园 | 345公里 | |
5 | 永吕河西堡工业因 | 641公里 | |
6 | 武威红沙岗工业因 | 720公里 | |
7 | 白银工业园 | 975公里 | |
8 | 兰州新区工业园 | 870公里 |
标签: 危废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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