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

关于项目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1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6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电话:0577-********

特此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

申请人

建设

单位

用海位置

用海

类型

用海

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申请用

海期限

备注

1

平阳县新兴产业园河流二期工程

平阳县人民政府

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温州市平阳新兴产业园历史围填海区域内

其他

用海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31.9507

40年


2

平阳县鳌江镇下厂桥闸站改建工程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用海位于平阳县下厂桥下游河道出口的凹形区域

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0.9133

40年

下厂

闸站

非透水构筑物

1.0911

2年

施工

围堰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6日

用海位置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