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2024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标识生产企业比选公告
邳州市2024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标识生产企业比选公告
根据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4年畜禽疫苗标识供应资格中标结果的通知》和《邳州市2024年度畜禽疫苗标识生产企业比选工作方案》,邳州市畜牧兽医站定于2024年10月下旬开展202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标识生产企业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范围
2024年度徐州市畜禽疫苗标识供应商中标企业。
二、疫苗标识品种
1、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2、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3、口蹄疫0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4、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
5、小反刍兽疫疫苗(或含小反刍)
6、猪耳标
7、牛耳标
8、羊耳标
三、参加比选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报名表1份(需介绍本企业技术、服务等优势);
2、2024年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培训方案1份;
4、应激副反应处理方案1份;
5、售后服务承诺1份(必须与徐州市招标时承诺一致);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份。
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各1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凡有参加比选意向的企业,请在2024年10月22日前将材料寄送至邳州市畜牧兽医站。各企业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比选时间
2024年10月下旬(具体日期待定)。
五、其他
参加比选企业提供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下午6:00,逾期将不再接收。
联系人:秦成林,联系电话:193*****680
材料寄送地址:邳州市畜牧兽医站(江苏省邳州市奚仲路40号),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附件:1、邳州市2024年度畜禽疫苗生产企业比选工作方案
2、邳州市2024年度畜禽疫苗生产企业比选报名表
邳州市畜牧兽医站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
邳州市2024年度畜禽疫苗标识生产企业比选
工作方案
为强化动物防疫物资的供应保障,确保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市畜牧兽医站决定对2024年度徐州市畜禽疫苗标识供应商中标生产企业进行公开比选,选出适合我市需要的疫苗标识供货企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比选原则
比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
二、比选范围
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4年畜禽疫苗标识供应资格中标结果的通知》。每个疫苗标识品种通过比选确定2家企业作为我市疫苗标识主选供货商(小于等于2家的直接确定),排名主选供应商之后最靠前企业的作为备选供应商。
根据2024年度徐州市畜禽疫苗标识招标结果,结合近年来我市使用的疫苗毒株型号及实际使用效果,今年我市拟采购疫苗品种有:猪口蹄疫O型灭活苗、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苗、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或含小反刍)等;标识有:猪、牛、羊三种。
三、比选方式
比选采取现场集中投票方式。
四、比选标准
比选投票主要依据为以往产品使用情况(包括免疫效果保障、免疫副反应情况、包装和外观情况及稳定性、标识质量、性能等)、服务情况(包括疫苗冷藏或冷冻运输保障、供货时效性及送货服务保障、技术服务保障、突发事件沟通机制、善后处理、质量问题处理、免疫失败处理、免疫副反应处理保障等)以及各供应商提供的企业比选材料(包括企业报名表、培训方案、应激副反应处理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反商业贿赂承诺等)。
五、比选工作程序
1、现场集中投票。市畜牧兽医站组织成立技术专家组进行现场集中投票,专家组成员不少于15人,其中市畜牧兽医站3-5人,镇村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的同志不少于6人,养殖场户代表6人(禽类养殖3人、畜类养殖3人),局监察督查室参与现场监督。
2、现场公布。市畜牧兽医站根据现场集中投票结果进行计票汇总,并按疫苗标识品种分别进行排名,最终确定各品种排名前2名的企业为我市疫苗标识的供货企业(排名2名以后的按顺序依次为备选供货企业),现场公布比选结果。
3、结果公示和使用。比选结果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比选结果有效期至下一次我市疫苗标识生产企业比选结果发布。被确定的供货企业按要求提供产品并配套相应的服务。如在供货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不能供货,或者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启用备选企业供货,同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六、制度、纪律等
1、实施诚信管理
我市实施供货企业诚信管理,在比选活动中采取请客送礼等非正常手段干扰比选工作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在供货和提供配套服务过程中出现违反服务承诺情况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暂停其供货;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立即停止其供货,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并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2、严格工作纪律
比选工作期间,比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和收受参评企业的礼物和好处;不得透露有违比选原则的信息;在比选结果公布之前,不得擅自泄露比选信息。
七、其它事项
疫苗标识的结算价格,在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4年畜禽疫苗标识供应资格中标结果的通知》发布之前的仍按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畜禽疫苗标识政府采购结果的通知》中标价格执行,在徐州市局文件发布之后的按2024年中标价格执行。
附件2:
邳州市2024年度畜禽疫苗标识生产企业比选报名表
比选品种 | |||
比选单位名称 | |||
比选单位地址 | 邮编 | ||
比选单位联系人 | 电话 | ||
电子信箱 | 传真 | ||
企业简介(500字以内,可附页):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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