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直属库P1-P12号仓房及附属设施外

长汀直属库P1-P12号仓房及附属设施外

招标编号:FJDYFZ[GK]********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汀直属库P1-P12号仓房及附属设施外墙改造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汀直属库,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鼎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长汀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汀直属库P1-P12仓房外墙面改造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务院第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同时满足《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粮油仓库工程验收规程(LS/T8008-2010)》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0月17日至 2024 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①至福建鼎御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六楼B区】购买招标文件,或②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详见(附1),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2)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fjdyzb.com),未及时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顺丰到付。若无需邮寄,请携带电汇底单复印件至我司领取收款凭证原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1月06日09时30分00秒,递交至福建鼎御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六楼B区(福建鼎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注册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j.fujian.gov.cn)、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cbl.com)及公告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福建粮食大厦,邮编: ******

电话:0591-********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六楼B区,邮编:******

电子邮箱:**********@fjdyzb.com

电话:0591-********,传真: /

联系人:倪翠琴、刘群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福建粮食大厦

联系电话:0591-********

附1: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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