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求《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做好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规定,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诚挚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含修改依据)请发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李亮,电话:0552-*******,电子邮箱ahbbwkk@163.com,邮寄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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