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竞价招标公告
10月23日“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竞价招标公告
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竞价招标公告
受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兹定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粮网”)举办“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竞价招标交易会(场次编号:“江山“五优联动”晚籼谷竞价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交易报名入口
根据《江山市2024年“五优联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通过网上招标,中标者即为选定的大米加工企业,承接江山市2024年“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的购销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品种、数量和标的
品种:2024年产晚籼谷(单一优质品种,如“甬优9”“甬优1540”“嘉
丰优2号”等,具体可参照《2022年度全省优质稻谷品种推荐目录》),数量:3000吨,设1个标的。
二、招标包干轮换方式:优质晚籼谷“招标包轮换”。以轮换价差竞价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优质晚籼谷购销主体(包干轮换加工企业),实行包数量、包质量、包轮换。以3000吨优质晚稻为1个标的,以轮换价差作为竞价项目,向下竞拍轮换价差金额,以轮换价差最小者为中标加工企业,中标加工企业负责优质晚稻的包干销售。
三、质量要求
晚籼稻谷质量指标符合GB1350-2009《稻谷》晚籼稻谷三等及以上相关要求,同时满足GB/T*****-2006、GB 2761-2017、2762-2022、GB2763-2021相关要求。
四、储存库点:江山市粮食收储公司中心粮库指定仓库。
五、收购方式
1.根据江山市农业部门提供规模以上种粮大户,由中标加工企业和有意向的规模种粮农户签订“五优联动”收购合同,明确品种、数量、质量、优质加价等,报江山市经信局备案,江山市经信局根据收购合同,优先落实“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订单。
2.中标加工企业负责组织“五优联动”优质晚稻粮源,江山市粮食收储公司中心粮库负责“五优联动”优质晚稻接收入库,并负责检斤、验质工作,“五优联动”优质晚稻原则上净粮接收。
3.“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收购按2024年浙江省中晚稻最低收购价133元/50公斤作价(三等),并严格执行等级差价和增扣量政策(按照浙江省相关规定),收购款由粮食收储公司直接支付给投售的“五优联动”种粮主体。
4.“五优联动”实行优质加价政策,优质加价由中标加工企业和种粮主体商定,由加工企业直接支付给投售的种粮主体。
5.“五优联动”本地收购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10日,如因重金属超标及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约定数量,收购不足部分由中标加工企业另行采购补足,江山市粮食收储公司按133元/50公斤与加工企业结算,不享受订单奖励,实际采购价与结算价差额由加工企业自行承担,补库时间截止到12月15日。
六、轮换方式
1.销售价格:销售价格=收购结算价(收购价2660元/吨+等级差价+增量折
价)-轮换价差(中标价)。
2.数量结算:数量包干,以入库时双方结算数量作为出库结算数量,损溢均由中标加工企业承担。
3.提货方式:款到提货,提货期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可一次性提货或分批提货。出现逾期情况,按每天每仓500元向中标方收取仓房占用费,同时江山市粮食收储公司有权将未提清货物转移储存地点,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逾期期间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逾期超20天仍未提清的,按违约处理。
4.付款方式:要求先款后货,并在2024年7月2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货款逾期支付在10日历天内的,按逾期金额、实际逾期天数按月息6‰计息;逾期超过10日历天的,视作违约处理,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5.出入库费用:免收出入仓费用。
6.“五优联动”粮食粮权为江山市政府所有,如特殊情况,市政府需紧急调用该批粮食,中标加工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
七、报名应标企业的资质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衢州市内,具备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稻谷加工能力在50吨/日及以上。
(3)自觉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法律法规,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并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4)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八、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含交易保证金)按120元/吨由加工企业竞标前预交至交易网站,中标后转入委托方账户,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解决。
十、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4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2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20元/吨;交易费最低保护收购价(2660元/吨)成交额的3‰向中标方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再双方签订《保证金转交说明》三个工作日内转交委托方账户,履约结束后,由委托方退还中标方履约保证金。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须确保在10月30日17:00之前到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帐户,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资格。
3、保证金交纳帐户
单位全称 | 开户银行 | 帐号 |
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工行衢州柯城南湖支行 |
十一、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主动与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十二、联系咨询办法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 |||
咨询项目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咨询 | 姜利涛 | 0570-*******(兼传真) | |
交纳保证金咨询 | 谢秋月 | 0570-******* | |
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 毛宏伟 | ||
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 |||
委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何建勇 |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网上竞价交割细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和竞价交易细则请登录东方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2)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参与竞价的用户在竞价过程中合理出价,如出现恶意竞价,粮网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方网上粮食市场,如有变动以东方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发布为准。)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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