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LED灯箱广告位经营权第二次公开招租招标公告
三宗LED灯箱广告位经营权第二次公开招租招标公告
招租公告
受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络竞价第二次公开招租赣州市章贡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宗LED灯箱广告位经营权(其中抱括编号GZCQ*******项目流拍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GZCQ*******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经营要求:
1、租金缴纳方式:租金不递增,按季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须在当期到期日前10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下季度租金。
2、租金为固定金额,不因实际面积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3、在租赁期限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责任(含建设期间)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对户外广告设施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得人承租期间,每小时播放公益广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如主管部门要求播放的公益广告不足10分钟/小时,竞得人可自行安排广告内容)。
5、竞得人承租后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德。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出租单位有权收回租赁经营权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在《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广告位经营权(连同广告位立柱等)由出租单位无偿收回,竞得人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均按现状无偿交给出租单位使用并确保相关使用功能完好。
7、竞得人需自行解决水电,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单位协助办理。
竞租人的竞租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的除外),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相关业务内容;
2、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竞租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4、遵守出租单位的管理,同意《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5、竞租人必须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6、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租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行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均为3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加价幅度均为500元/次。
租金起算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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