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诉案件再审项目供应商征集
关于主诉案件再审项目供应商征集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关于主诉案件再审项目 供应商征集
发布时间:2024-10-16 10:23:28
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诉讼管理工作需要,为应对我行一起主诉案件,现公开对主诉案件再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因我行与某企业存在诉讼纷争,拟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相关活动,保障分行相关权益。
1.2 人员资质要求:
1.2.1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持有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五年(含)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验;
1.2.2擅长金融法律事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1.2.3具有丰富的金融机构诉讼案件办理经验;
1.2.4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1.2.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态度良好。
1.3 服务要求:
1.3.1供应商应尽最大努力维护我行的合法权益,并应随时根据我行的要求,向我行汇报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1.3.2供应商应对供应商征集、招标、后续处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如有)掌握的我行商业机密、重大经营和财务状况、个人隐私或委托人要求不予披露的事项予以保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3.3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针对我行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向我行提供诉讼服务,确保我行利益不受损失。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1.4.2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有效果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较为突出;
1.4.3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在执业区域当地综合实力较强,业界声誉良好;
二、报名要求
2.1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2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姜女士,联系电话:022-********-******,索女士,联系电话:022-********-******。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琰龙,联系电话:131*****232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交至suo******@cib.com.cn邮箱,tjzxzx2019@163.com邮箱。(反馈资料两个邮箱均须发送,只发送一个邮箱视为无效应答)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主诉案件再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主诉案件再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主诉案件再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标签: 主诉案件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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