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绥芬河站2024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FHZ-ST-2024-000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绥芬河站2024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公告采购人为绥芬河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报价人为在绥芬河市区内具备经营场所、供货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主要由供应商负责供应车站食堂日常所需肉类、蔬菜干调类、冻品类等原材料配送。采购期限定为一年,与成交商家签订采购合同,以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2.产品质量要求。供应商在供货前应对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充分自检。供货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和卫生,所有供货、运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事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提出要求,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3.验收标准:相关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能向甲方提供物资产品合格的检验检疫单、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含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证和规定期限的有效检测报告等)。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所有餐料价格可随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价格涨幅减降需向我方采购员告知并记录。我方抽调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到当地同类经营者处询价后,与当日供应商供应的餐料进行质量和价格比对,并做好价格监管记录。如餐料价格高于调查餐料价格区间的,经双方确认后供应商需降价,按最低价结算。该情形发生1次的,扣罚质保金500元,给予电话警告;发生2次的,扣罚质保金1000元,给予书面警告;发生3次的,扣罚质保金3000元,解除供货合同。我方将启用顺次排序备选商家(单位),与之签订合同进行采购、配送。
5.结算方式。采购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每月30日。双方按实际订货数量对帐核实后,按照市场价乘以下浮比例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日内支付完毕。
6.质量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每个包件5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商品,并且实际商品店铺正常经营中。报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资质文件,以上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应按要求向采购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合格的统一供应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营场所、供货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报价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响应。
5.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谈判: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在近一年内企业或负责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负责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物资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物资;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禁止参加报价。
6.供货业绩和财务状况。报价人应具有较好的供货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相关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10:00至11:30(上午),下午14:00至16: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30号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肉类:0元、蔬菜干调类:0元、冻货类: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10:00,地点为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3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绥芬河站

地 址: 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3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 0453-*******

传 真: 0453-*******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10月16日

,哈尔滨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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