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场升级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靶场升级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靶场升级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2024-JK03-G10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靶场升级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湖北广水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靶场改造,修建升级东、西靶场及练习场基础设施为主。①西靶场:平整1处面积约*****㎡,阻挡墙≤高15m,建设7类基础设施和加装1套监控设施。②东靶场:平整2处场地面积约2000㎡,建设3类基础设施和加装1套监控设施。③练习场:建设2类基础设施和加装1套监控设施。
2.4合同估算价:760.7万元
2.5计划工期:90个工作日。
2.6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场地条件检测实验、本工程施工、采购、运输及装卸、设备安装、安装培训至工程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完成项目建设相关的工作。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方案设计劳务费补偿: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主要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4.2 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4.3 专职安全员:拟派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
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如有上述任意一条失信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11 :0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申领地点: 指定邮箱 。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5.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fwbzs6890@163.com。
5.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告知)。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助理/杨主任
办公电话:0773-*******/084
地 址:广西桂林市
项目监督人:王干事
办公电话:0773-*******
2024年10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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