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阳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3,000.00
最高限价(元):713,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菜单 | 二级菜单 | 菜单功能名称(前端功能) | 非菜单功能类(后端功能) |
★1.1.1 | 跨省通办 | 信息登记 | 新生儿出生 | |
★1.1.2 | 新生儿出生向省厅提交 | |
★1.1.3 | 户口迁移 | |
★1.1.4 | 户口迁移向省厅提交 | |
★1.1.5 | 开具户籍信息类证明 | |
★1.1.6 | 开具户籍事项类证明 | |
★1.1.7 | 开具户籍事项类证明向省厅提交 | |
★1.1.8 | 身份证异地申换补领 | |
★1.1.9 | 身份证确认核查 | |
★1.1.10 | 身份证向省厅提交 | |
★1.1.11 | 身份证审核签发处理 | |
★1.1.12 | 身份证质量回馈 | |
★1.1.13 | 身份证制证回馈 | |
★1.1.14 | 身份证领取发放 | |
★1.2.1 | 信息修改 | 新生儿出生 | |
★1.2.2 | 户口迁移 | |
★1.2.3 | 开具户籍类证明 | |
★1.2.4 | 身份证异地申换补领 | |
★1.3.1 | 信息处理 | 新生儿出生常表协同 | |
★1.3.2 | 新生儿出生打印常表 | |
★1.3.3 | 新生儿出生错误信息处理 | |
★1.3.4 | 新生儿出生反馈常表 | |
★1.3.5 | 新生儿出生不予办理 | |
★1.3.6 | 新生儿出生结果处理 | |
★1.3.7 | 户口迁移不予办理 | |
★1.3.8 | 户口迁移结果处理 | |
★1.3.9 | 身份证质量回馈结果处理 | |
★1.3.10 | 身份证制证回馈结果处理 | |
★1.3.11 | 身份证领取发放结果处理 | |
★1.4.1 | 电子档案管理 | 新生儿出生业务电子档案 | |
★1.4.2 | 户口迁移业务电子档案 | |
★1.4.3 | 开具户籍类证明业务电子档案 | |
★1.4.4 | 户籍类证明查证业务电子档案 | |
★1.4.5 | 身份证异地申换补领业务电子档案 | |
★1.4.6 | 修改电子档案 | |
★1.4.7 | 删除电子档案信息 | |
★1.4.8 | 查询电子档案 | |
★1.4.9 | 配置参数限定电子档案大小 | |
★1.4.10 | 引用电子档案 | |
★1.4.11 | 业务系统调用电子档案信息系统 | |
★1.4.12 | 生成电子档案显示页面 | |
★1.4.13 | 上传本地图片 | |
★1.4.14 | 上传扫描图片 | |
★1.4.15 | 上传拍摄图片 | |
★1.4.16 | 处理图片 | |
★1.4.17 | 打印图片 | |
★1.4.18 | 预览电子档案 | |
★1.4.19 | 根据标志确定是否允许删除或修改电子档案 | |
★1.5.1 | 跨省通办查询 | 新生儿出生 | |
★1.5.2 | 户口迁移 | |
★1.5.3 | 开具户籍类证明 | |
★1.5.4 | 身份证异地申换补领 | |
★2.1.1 | 审批管理 | 跨省通办审批 | 新生儿出生 | |
★2.1.2 | 户口迁移 | |
★2.1.3 | 开具户籍类证明 | |
★2.1.4 | 身份证异地申换补领 | |
★2.2.1 | 跨省通办业务办结 | 新生儿出生 | |
★2.2.2 | 新生儿出生主项变更 | |
★2.2.3 | 新生儿出生信息回馈 | |
★2.2.4 | 户口迁移 | |
★2.2.5 | 户口迁移迁入入户 | |
★2.2.6 | 户口迁移迁入立户 | |
★2.2.7 | 开具户籍证明核查结果向省厅提交 | |
★2.2.8 | 开具户籍事项类证明 | |
★2.2.9 | 身份证异地申换补领 | |
3.1.1 | 互联网+ | 新生儿出生 | |
3.1.2 | 户口迁移 | |
3.1.3 | 开具户籍类证明 | |
3.1.4 | 身份证异地申换补领 | |
3.1.5 | 居民身份证捡拾招领申办 | |
3.1.6 | 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申领 | |
3.1.7 | 消息指令服务 | |
4.1.1 | 电子证照 | | 调用电子证照接口提取电子证照数据 |
4.1.2 | | 电子证照数据在业务中应用 |
5.1.1 | 电子印章 | | 调用电子印章接口提取电子印章数据 |
5.1.2 | | 电子印章数据在业务中应用 |
6.1.1 | 数据库跨用户数据处理 | | 建立跨省通办信息数据库 |
6.1.2 | | 维护跨省通办信息数据库 |
6.1.3 | | 本地库与跨省通办信息数据库交互 |
7.1.1 | 数据访问应用接口 | | 出生证明编号使用记录查询服务接口 |
7.1.2 | | 开具户籍类证明业务服务接口 |
7.1.3 | | 居民身份证业务协同接口 |
7.1.4 | | 治安管理业务协同编号调用接口 |
7.1.5 | | 异地受理资格审查服务接口 |
7.1.6 | | 材料清单查询服务接口 |
7.1.7 | | 跨省通办业务开通情况查询服务接口 |
8.1.1 | 户成员标识符号 | | 对现有数据全量处理生成 |
8.1.2 | | 对增量数据生成 |
9 | 系统维护 | 三年质保期内,1名技术人员驻省厅服务,负责公安部、省厅、客户需求临时标准变更、数据项内容变更、接口规范变更等日常程序维护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后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
**********@qq.com,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公安局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襄平大街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北文圣路55-50号
开户行: 辽阳银行民主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