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2016年辽河保护区堤防、管理路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盘山县2016年辽河保护区堤防、管理路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盘山县2016年辽河保护区堤防、管理路维修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山县2016年辽河保护区堤防、管理路维修养护工程
2.招标单位:盘山县河务管理所
3.建设地点:盘山县境内4.工程内容: 干支流堤顶压砂共73630m2(其中干流堤顶压砂69230m2,支流堤顶压砂4400m2);管理路堤顶压砂7500m2;修建大堤爬道5条,修建错车台3处,铺设土木格栅1500m2,种植花草10000株,设立宣传牌58个等工程。(控制价:134.54万元)5.资金来源:省以上投资及地方自筹6.计划工期: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15日8.质量标准:合格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3.投标人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管理(辽宁省水利厅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4.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5.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1. 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1室、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审查合格确认函、资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16:00前递交到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复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2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诚信证明、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类人员(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利)、水利行业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从业资格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上打印企业信息。(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连续3个月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及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序列号)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注:中标后的投标单位要将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证(原件)、三类人员证件和水利行业五大员证件放置在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若拒绝提交或逾期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证书将于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退还。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休息)2.发售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2611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9日9:3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贰万陆仟元整 。(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招标人:盘山县河务管理所地址:盘山县太平镇内
联系人:常锦辉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2611联系人:袁工 电话:183*****46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邮编:12400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0149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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