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承德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承德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骥破管隆和字第1号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根据承德市热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7月19日作出(2024)冀080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承德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0月8日,双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803破8号决定书,指定河北骥腾律师事务所担任承德隆和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为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资产与负债状况,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确保清算程序顺利进行,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方式选定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现就具体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01

债务人基本情况


承德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8日在承德市双滦区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壹亿伍千万元整,住所地为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第三幼儿园西行200米,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 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股东为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


02

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资质证书,经营范围应与本公告中的工作要求相对应,并已被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册;

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无其他需要回避的理由;

3、报名机构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

4、报名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03

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1、审计机构的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1)服务范围

①按照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完成对债务人的整体审计及管理人要求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五份),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工作底稿;

②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协助管理人核查债权,对管理人制定的财产分配方案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③为管理人提供清算期间与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2)工作要求

①审计机构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主要的审计工作;

②根据项目进展,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关文件;

③如管理人需要,列席债权人会议,就审计相关工作发表意见及答疑。

2、评估机构的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1)服务范围

①按照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完成对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一式五份);

②协助管理人制作财产变价方案、分析报告等。

(2)工作要求

①评估机构应在项目现场完成主要的评估工作;

②根据项目进展,评估机构应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关文件;

③列席债权人会议,就评估相关工作发表意见及答疑。


04

报名材料


报名人应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材料应包含:

1、报名人参与遴选的申请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参与企业重整、清算工作业绩,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审计、评估工作业绩);

4、服务团队成员介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清算工作经验;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审计、评估服务的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工作经验;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材料等);

5、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等;

6、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具备相关资质、无不良记录、无利害关系承诺,以及承诺若陈述不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内容);

7、报名机构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8、已被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册的证明;

9、报名机构应将上述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骑缝章;

10、报价方案、报价函。


05

特别说明


1、本遴选公告管理人已经双滦区人民法院同意并备案,管理人依法履职并接受双滦区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因本项目为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的项目,遂本项目的委托人及费用支付主体为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该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根据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由管理人安排支付的具体时间,过程中产生费用的由选定的审计和评估 机构先行垫付,具体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需待债权人会议确定且破产费用到位后支付;

3、参加本次选聘的报名机构需对从本次工作中获知的信息及数据保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4、综合分数最高的机构为中选机构,第二名为备选机构。若只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则该结构直接中选;

5、中选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6、本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7、管理人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06

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


资料提交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嘉和广场A座1509室。本次比选须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五份,密封送至管理人处(邮寄需自费)。纸质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下午17时30分。管理人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19日在嘉和广场A座15层会议室进行比选,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进行评分,评分最高的作为中选机构,评分次高的作为备选机构。管理人将于比选当日通知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 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选聘结果管理人报送双滦区人民法院备案。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56*****222


承德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14日

标签: 资产评估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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