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某单位单警执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某单位单警执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内蒙古某单位单警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警械设备

采购单位 内蒙古某单位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11: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邮箱(zhengtaogc@163.com)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17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金霞
项目联系电话 0471-*******
采购单位 内蒙古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傅先生;0471-*******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12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曲金霞;0471-*******
附件:
附件1 公告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 公告附件2: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内蒙古某单位单警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邮箱(zhengtaogc@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T24ZC-111

项目名称:内蒙古某单位单警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项目概况

单警执勤装备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拟购置单警执勤装备一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邮箱(zhengtaogc@163.com)

方式:邮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将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发送至邮箱zhengtaogc@163.com,经工作人员核对,对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向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并致电通知。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投标人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4)以上材料只作为代理公司登记获取文件情况使用,不作为资格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某单位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傅先生;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1207室            

联系方式:曲金霞;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金霞

电 话:  0471-*******

 

标签: 单警执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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