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渗滤液处理
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渗滤液处理
采购明细 序号 名 称 参 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 (元)" 1 嫩江市城洁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委托服务 由供应商负责承担采购人原有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过滤+两级DTRO”工艺,处理规模为渗滤液日处理量300m3,采购人委托处理垃圾厂渗滤液,达标尾水量7171立方米。处理费包括::人工费、电费、药剂费、运维费用、税金、启机调试、耗材、安全费、危废转运费、尾水转运费(包括转运设备)及处理所需要的附属设施等费用。 m3 7,171 111.56 800,000.00 合计 800,000.00 "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3、最终结算以实际达标尾水量(以计量出水表为准)计费,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达标尾水量不得超过7171m3,否则超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处理的渗滤液尾水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保部《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08)表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尾水水质实行在线监测,在运行期内如有国家新标准出台,按国家政策执行; 6、服务时间:45日历天; "
服务周期:4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采购成本价:¥******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垃圾处理厂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10-16 14:46:09
报名结束时间:2024-10-21 09:00:00
发布时间:2024-10-16 11:46:09
采购编号:HLJGCYC********Z202*****375
采购单位: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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