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容貌综合整治沿街粉刷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容貌综合整治沿街粉刷工程招标公告
宁阳县城区容貌综合整治沿街粉刷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宁阳县城区容貌综合整治沿街粉刷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第一标段:SDTANY2016-0161-01
第二标段:SDTANY2016-0161-02
2、项目名称:宁阳县城区容貌综合整治沿街粉刷工程项目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建设地点:金阳大街两侧及七贤路两侧。
建设规模:宁阳县城区容貌综合整治沿街粉刷工程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金阳大街两侧,面积为3525.68平方米;第二标段七贤路两侧,面积为4397平方米。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为:第一标段21.618万元,第二标段26.382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的负责人。
5.2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备注: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也可中多个标段。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10月13日起至201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泰安市宁阳县文化街109号
邮 编:271400
联系人:闫主任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六楼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张磊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tatxzb @163.com
11、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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