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和产业促进局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先行区专项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科技和产业促进局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先行区专项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9时至2024年10月21日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 | 高洁 | ||
联系电话 | 010-******** | ||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先行区专项咨询服务项目 | ||
所需服务 | 专家咨询服务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
项目业主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33.46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发送《申请人报名表》至电子邮件报名,线下递交密封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申请人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gaojie@bda.gov.cn; 响应材料纸质版交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收件人:高洁;电话:010-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至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17时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采购比选项目。 (三)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不接受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 ||
金额说明 | 无 | ||
公告说明 |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报名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4.报价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gaojie@bda.gov.cn),同时纸质版递交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9层。 | ||
有无回避情况 | 1.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开展的关系。 | ||
项目内容 | 围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暨推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先行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4)》,对经开区数字经济发展运营提供科学的监测、评估及规划咨询服务,助力经开区加快集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要素,引导全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 ||
垂询方式 | |||
联系人 | 高洁 | 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邮件 |
标签: 先行区专项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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