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尾仪购置采购公告
列尾仪购置采购公告
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车辆段车辆列尾仪购置计划及询价函
技术要求 | 指标描述 |
功能指标 | 1连接客列尾主机 2设置列尾仪机车号 3校准客列尾主机时间 4设置客列尾主机新ID 5接收客列尾主机风压自动提示 6接收客列尾主机电量不足自动提示 7手动查询客列尾主机风压 8消号(消除列尾仪与客列尾主机一对一的连接关系) 2.9排风 |
技术参数 | 1电源为800M手持台专用电池,耗电不大于2A。 2无线信道数据传输基本要求:采用FSK数据调制方式,采用同步传输方式,传输速率:1200 bps 3发射机发射状态时,设备能承受天线端口短路、开路各三分钟。 4发射机载波功率2W(偏差+20/-15%),调制灵敏度3-10mV 5接收机参考灵敏度≤0.6μV(12dB SINAD) 6接收机可用频带宽度大于或等于载波频率容差允许的变化值的2倍。 7工作环境要求:环境温度为-25~55℃,相对湿度为95%(30℃)。 |
3.数量:6台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竞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商、代理商;
2.不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停止合作关系期限内;
3.投标人提供的列尾仪须能与现有昆明铁路局客车客列尾主机及车载附属装置正常连接实现其全部功能;
5.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6.须提供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
1.质量保证期:校验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由承修方免费修复;质保期内,承修方提供全天24小时即时响应服务。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责任事故及故障,质量问题影响铁路安全、运营的,承修方同意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3.由承修方对维修配件进行返修,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4.根据维修配件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委托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承修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用符合规格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维修配件有缺陷的部分,承修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委托方由此产生的费用。
6.承修方维修配件发生质量问题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承修方确认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处理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维修或更换维修配件的损失、机车车辆运营损失、清理事故发生的工资、机车车辆和设备修复、报废等费用以及支付旅客、货主、第三方的赔偿费等所有损失。
请供货方与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车辆段联系,并将报价单于2024年10月18日12:00前交至联系人处,并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标签: 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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