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首都中心城区路灯低碳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北京市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首都中心城区路灯低碳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13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21日 13时00分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010*****647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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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首都中心城区路灯 低碳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61.******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 2 号会议室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3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代理工作结束且招投标资料移交采购人为止。 |
资质(资格)要求 | 申请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首都中心城区路灯低碳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已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截图;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参选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时间:2024 年10月16日13:00 至 2024 年10月21日13: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领取地点:请各参选单位报名成功后完整填写《比选文件领取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qq.com,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文件领取表》中载明的比选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请在报名成功后电话联系,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下午 13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 2 号会议室 |
有无回避情况 | 应回避事项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3)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项目内容 | 为进一步规范照明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流程,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维护照明中心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用的公平、公正性,现拟定比选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首都中心城区路灯低碳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负责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首都中心城区路灯低碳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协助甲方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开标、评标、招标资料汇总、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汇总总结报告并完成财政备案等相关工作),项目涉及灯具购置、设计、拆装、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等,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首都中心城区路灯 低碳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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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61.******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 2 号会议室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3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代理工作结束且招投标资料移交采购人为止。 | ||
资质(资格)要求 | 申请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首都中心城区路灯低碳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已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代理机构截图;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参选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时间:2024 年10月16日13:00 至 2024 年10月21日13: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领取地点:请各参选单位报名成功后完整填写《比选文件领取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qq.com,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文件领取表》中载明的比选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请在报名成功后电话联系,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下午 13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 2 号会议室 | ||
有无回避情况 | 应回避事项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3)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项目内容 | 为进一步规范照明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流程,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维护照明中心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用的公平、公正性,现拟定比选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首都中心城区路灯低碳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负责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首都中心城区路灯低碳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协助甲方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开标、评标、招标资料汇总、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汇总总结报告并完成财政备案等相关工作),项目涉及灯具购置、设计、拆装、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等,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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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647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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