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8炉省煤器出口增设氧量测量装置设备招标公告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8炉省煤器出口增设氧量测量装置设备招标公告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8炉省煤器出口增设氧量测量装置
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8炉省煤器出口增设氧量测量装置设备采购的氧化锆探头、氧量变送器,包括全部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本次#8炉省煤器出口增设氧量测量装置拟采用氧化锆氧量分析仪。氧化锆氧量分析仪采用直插、分体式结构型式,氧化锆氧量分析仪组件应包括:检测探头、氧量变送器装置、氧量变送器柜柜、配套电缆、法兰等附件。氧量探头和氧量变送器一对一式,为进口或主要部件进口组装全新产品,在国内、国际具有五年以上成功应用业绩,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根据氧化锆氧量分析仪在华能电厂中使用情况调查及业绩,拟选“ABB ”、“LONHOT ”、“ROSEMOUNT ”、 “FLT”品牌的分体式氧化锆氧量分析仪。该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成熟的,并且包括为保证合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和稳定运行所需的设计服务、安装调试、维修所需的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备生产能力及取得有关资质和有同类产品生产经验或相应品牌授权代理的企业;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有应用业绩;
5.投标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者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6.需提供近3年300MW及以上机组的用户使用同类型设备100台套以上业绩;
7.财务、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货物生产资格:申请人具备生产能力及有关资质,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9.代理商: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账务证明、业绩表及授权代理证书。原生产家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提供相关保障性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人需将下表填写完整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同类业绩合同等资料发送至邮箱(fhy66779@163.com)。
投标人全称 | 主要业绩明细 | 企业资质(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质量认证)授权委托书 | 联系人(手机) |
三、招标公告与媒介及时间:
1、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组织机构概不负责。
2、公告时间:
3、招标文件的获取: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报名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联系人:符海燕 ****-********136*****779
技术咨询:邢元斌****-********135*****342
举报电话:****-********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二0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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