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丘湾集镇环境整治二类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溪丘湾集镇环境整治二类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落实落地,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溪丘湾集镇环境整治项目二类服务机构公开招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溪丘湾集镇环境整治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溪丘湾派出所场坝黑色化,进行铣刨,粘层,铺砌。
2.场坝内,新建绿化,营养土,车位划线。
3.对步道损坏处,进行修补。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19.6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资金。
四、招选内容及要求:
项目 名称 | 招选 项目 | 资质要求 | 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 |
溪丘湾集镇环境整治项目 | 监理单位 | 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任务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60%计取 |
结算审核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收费标准的70%计费 |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下午14:30分至17:30(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30分)
2.报名要求:申请文件密封后提交至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六、申请文件编制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者按下列要求编制招选申请文件,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本次招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4.报价单(申请人自拟一份报价单,填上本项目的综合服务费)(原件);
5.参与本项目负责人及拟派相关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3年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七、本公告在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报名地点: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407办公室。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55*****609
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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