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所属砖厂空地1.6亩10年期经营权
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所属砖厂空地1.6亩10年期经营权
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所属砖厂空地1.6亩10年期经营权
围观数:15项目标题 | 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所属砖厂空地1.6亩10年期经营权 | ||
所属乡镇 | 洪凝街道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项目编号 | WXZCQ***** |
当前价格 | 1.92万元 | 保证金 | 0.2万元 |
开始日期 | 2024/10/16 10:07:56 | 截止日期 | 2024/10/24 17:00:00 (8天1时47分6秒)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 | 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所属砖厂空地1.6亩10年期经营权 | 1.92万元 | 1.92万元 | 2024年10月16日至 2024年10月24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 址 | 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所属砖厂空地1.6亩10年期经营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 | ||||||
标的明细 | 标的四至 | 东至:马席德租赁空地 | |||||
南至:周京良租赁空地 | |||||||
西至:南北路 | |||||||
北至:东西路 | |||||||
坐 落 | 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 | ||||||
土地权属 | □国有 ■集体 | ||||||
土地性质 | □耕地□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空闲地 | ||||||
原承包 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村南原牟宗海租赁砖厂空地,拟转出面积约为1.6亩,拟转出期限为10年。已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洪凝街道办事处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洪凝街道办事处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所属砖厂空地1.6亩10年期经营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估价依据 | 估价机构 | 五莲县洪凝街道史家庄子村成员(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党员大会。 | |||||
估价日期 | 2024年9月10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1.92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92 | |||||
价款支付方式 | 每年一付 | ||||||
与转让相关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不得改变用途;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不得乱挖土石,不得建永久性建筑; 3、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元) | 2000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原件)须于2024年10月24 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农商银行洪凝支行;账号:911*****302420*****606)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由洪凝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街道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洪凝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周东春 | ||||||
电话 | 0633-******* | ||||||
地址 | 洪凝街道办事处门口南侧 | ||||||
村居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牟善京 | |||||
电话 |
标的图片
联系方式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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