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险供应商征集招标公告
公众责任险供应商征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16
一、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具体需求
(一)保险责任
保险期内,行方在营业场所(含离行式自助银行或自助设备、自有车库,营业场所主要分布在重庆市内、个别分布在云南曲靖)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行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承保人负责赔偿。包含但不限于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后,行方因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行方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行方为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二)保险金额
保险期内,累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0万。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医疗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元。
(三)服务要求
1.保单出具。承保方收到行方完整的投保资料及保险费后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保险单进行承保。
2.现场勘查。承保方提供7*24 小时,全天候接报案服务,接到报案通知后必须立即答复是否需要保留现场。如需要,承保方专责理赔人员须在1 小时内赶到现场,或在24 小时内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公估公司赶到损失现场,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工作。
3.单证审核。承保方在收到索赔单证和资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立即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相关人员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若在收到索赔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承保方认可索赔资料完整。
4.损失处理。承保方按“理赔时限”之规定支付赔款。相关理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查勘、聘请公估、检验代理、律师、诉讼等费用)由承保方支付。
5.理赔处理。承保方须及时处理索赔申请,理赔服务应方便、快捷、周到,有固定服务团队,有具体方案和措施。理赔手续应尽可能简化,需填写的书面材料应尽可能精简明晰。并按以下理赔时限进行赔付。
赔款金额 | 理赔时限 |
50万元以内 | 5个工作日 |
50万元至100万元以内 | 10个工作日 |
100 万元及以上 | 15个工作日 |
6.理赔沟通:凡理赔案件,承保方委派专人对接,跟踪理赔进度,对有疑问和争议案件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定期解决。
7.培训交流。承保方在保险期限内适时开展保险专业知识、理赔流程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和交流,并提交培训方案。
8.信息沟通。承保方应定期就业务合作情况进行分析、交流并提出改善建议。当市场发生突然变化、业务发生重大争议或有重大政策影响时,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
(四)保险期限
自保单生效之日起1年。
(五)付款条件
保险费用在行方收到承保方书面付款通知后的10个工作内一次性支付。当运营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延误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支付进度和支付比例。承保方应在收到保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保单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供应商后评价
本行按采购项目建立供应商考核评价管理机制,具体考核评价管理指标、标准及考核措施以实际项目采购时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方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所属行业属于“两高一剩”行业;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服务能力;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提供资料清单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企业的其他组织,应提供其对应的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批文或相关证明。(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还需要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
(二)提供企业诚信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非联合体投标;
2.提供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之一的承诺,内容应包括上述十一条;
3.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
(三)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或者截止当前,合同履行结束时间仍在有效期内的类似项目实施案例。类似项目实施案例是指内容包括公众责任险承保的案例(提供公众责任险保单复印件或协议复印件等案例证明材料)。
(四)提供《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需求偏离表
序号 | 项目需求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 |
供应商保证:除项目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满足项目需求的全部要求(响应方仅对存在差异的内容进行填写;未填的视为无差异,视为响应方满足本项目全部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负偏差,供应商应当对项目需求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
(六)提供供应商基本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主体类型:【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人工商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联系人:
5.联系人手机:
6.联系人邮箱:
7.通过哪种渠道或网站获知的公告信息:
□重庆农商行官网
□其他渠道或网站(请具体列明何种渠道或网站,如: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招网/招采网/千里马/乙方宝......)
8.可自行添加其他基本情况介绍
注:上述报名资料请各报名供应商按顺序编制,其中(一)至(五)项,属于必备项,是报名资料的必须组成部分,缺失其中之一的,则视为报名资料不合格。
四、资料递交要求
(一)按顺序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PDF电子文件需进行压缩,压缩文件大小应控制在50M范围内)。
(二)报名文件命名应由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组成(如:**公司**采购项目报名资料);若文件命名未能体现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或者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有误,导致报名资料无法识别,视为审核不通过。
(三)报名文件内容须完整且清晰可鉴,因文件内容不完整、不清晰,影响审核要素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四)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属实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参与资格。
收件邮箱/收件地址:hongcx@cqrcb.com
联系人: 洪女士 黄先生
联系电话:023-********,023-********
收取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7:30】分,逾期递交的资料或以其他方式报名的不予受理。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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