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弱电改造(手台、监控、门禁)工程招标公告
大悦城弱电改造(手台、监控、门禁)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GXTC-*******
1、沈阳大悦城弱电改造(手台、监控、门禁)工程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沈发改便字【2008】148号),招标人为沈阳大悦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资金来源:自筹。
3、建设地点:沈阳中街大悦城。
4、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ABCD区门禁系统工程、ABCD区安防监控工程和ABCD区对讲机信号覆盖工程。按照本工程招标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保修等工作时所需的一切劳务及物料。
5、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5月31日。
6、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接受老资质中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街7-12号)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9号大悦城五楼会议室。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中粮集团招标监督联络方式:
办公电话:***-********,***-********
手机:185*****896,133*****311
传真:***-********
电子邮箱:ZB@COFCO.COM
中粮集团纪委举报电话***-********,
邮箱zhanglianxin@cofco.com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大悦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9号
联 系 人:修萌萌
联系电话:***-********
电 子 信 箱:zbcgbgs@cofco.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人:张悦、杨盼盼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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