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财政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黄南州财政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黄南州财政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当事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34******P

我局收到关于食品抽样政府采购项目涉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问题核查的反馈问题,经核查,你公司在中标实施的黄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中存在 “围标串标”违法行为。

一、违法事实

黄南州食品药品监督局2022年食品药品抽样政府采购项目(青海佳和竟磋(服务)〔2022〕034号),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普通食品抽检分项报价表与山东盛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0批次普通食品抽检分项报价表一致,中标价31.70万元。涉嫌存在 “围标串标”违法行为。

二、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罚决定

综上所述,经本机关决定给予警告对你公司处以采购中标金额(******元)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3170元。

如不服以上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黄南州人民政府或黄南州财政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服行政复议决定,15日内黄南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南州财政局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黄南州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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