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一、二期火灾报警消防设施外委维护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度一、二期火灾报警消防设施外委维护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一、二期火灾报警消防设施外委维护招标已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复。
项目业主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本期规模:一期2×600 MW +二期2×1000MW 空冷火电机组。
计划服务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招标范围:
负责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消防系统,包括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水喷雾灭弧系统、消火栓系统、低压CO2灭火系统、FM200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消缺维护、消防模拟试验和实际喷放试验、消防档案的建立及完善、设备编号标识及台帐、协调消防检查,每年一次机组火灾报警检修,确保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编号:HDLW-SCZB*******
3.投标人资格要求1.4.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建筑消防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
1.4.1.2近三年具备1项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消防维护业绩(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指对外承包项目)否则不予认可);
1.4.1.3投标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具备管理手册;
1.4.1.4投标单位近三年必须是盈利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1.5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4.1.6投标单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单位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单位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4.1.7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1.4.1.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络邮件(电子邮箱hdxmzb@163.com)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代理人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因个人汇款导致的有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购买方式:投标人应于发售时限内将标书费汇入招标代理人指定帐户(见联系方式),汇款后应尽快将确认通知(见附件)、汇款底单、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件发邮件(电子邮箱hdxmzb@163.com)至我公司。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4.4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且提供附件中有关开票信息,否则招标代理人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因个人汇款导致的有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日9时30分,地点:宁夏西港航空饭店机场店 地址:宁夏银川灵武滨河大道旁(高速公路“临河”站下口南行2公里) 前台电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山东济南经十路14800号华电大厦1017室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孙启雷
电 话:0531—********
电子邮件:hdxm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账 号:1602 0010 0920 0061 575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1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一、二期火灾报警消防设施外委维护
投标确认通知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经商,我公司决定参加 标段的投标。
我公司如参加,将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
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书面与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固定电话:
手 机:
电子邮件:
邮 编:
拟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 ||||
1 | 拟投标的工程名称 | |||
招标编号 | ||||
有关要求:①以下内容请如实、正确提供,并对其负责。 ②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账户汇出。 ③扫描本页后,连同WORD文本、标书费底单复印件(或网上支付截屏),一同发至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代理人邮箱。 ④标书费发票:招标代理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
2 | 拟单位名称(全称) | |||
联系人 | ||||
联系人手机、座机电话 | ||||
电子邮箱(使用该邮箱传递文件) | ||||
邮寄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中标咨询服务费交纳承诺书 | ||||
3 | 我单位将从下表中的账户向你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请你公司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按此帐户退回。如我公司中得本标,同意你公司从本保证金中足额扣除,多退少补。 开具标书费发票、服务费发票(如中标)账户信息如下: | |||
投标单位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务必提供! 请咨询财务 后认真填写! | |||
开户行所在省市 | ||||
银行帐号 | ||||
如已经“三证合一”:必须且只能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如未“三证合一”:请提供公司税号: | ||||
公司地址 | ||||
公司财务联系电话 | ||||
4 | 如中标,请明确中标服务费开具发票的类型 | |||
选择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如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同时提供该资格证明扫描件,如不提供,代理人将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服务费发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重要声明:如上述信息填错或不提供,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代理人不予退换发票 |
拟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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