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的建议回复
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的建议回复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何文龙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株洲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立项核准、征地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茶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核。2023年3月,省发改委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清理核查和整改,专门下发了《湘发改投资﹝2023﹞164号》文件(机密),其中第三条“立即暂停对新的目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对已经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但未开工的项目,要提醒或建议有关方面暂停办理前期手续或暂停开工”。因此,该项目被迫暂停。
2023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后,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赴省市发改委了解情况、对接协调。2024年3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经我县多次沟通协调后,省发改委同意按照新《通知》的要求,将县政府常务会已通过的原《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由县、市发改部门按程序逐级上报。同时,贵单位根据县发改局的请示出具了《关于审批〈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4月18日,副县长尹志峰以及城管、发改等部门负责人到省发改委对接项目推进工作;4月19日修改完善后的《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已正式进入审批程序,待省发改委正式审批后,即可进入招标程序。
目前,项目已进入到前期工作重要阶段,请求市里高度重视,成立市级协调小组,高位统筹推进。我县将加强对接协调,积极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全力推进该项目尽早尽快开工建设。
承办负责人: 孔 翔
承 办 人: 吴 峰
联 系 电 话: 189*****727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