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卫生健康服务承接单位招标公告
婴幼儿卫生健康服务承接单位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卫健委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本区婴幼儿卫生健康管理,区民生保障局拟购买3岁以下婴幼儿卫生健康服务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项目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购买3岁以下婴幼儿卫生健康服务项目
02
招标方式
由局卫健科组织,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服务内容及价格比对,遴选承接机构。
03
服务内容
项目 | 数量 | 内容 |
卫生健康服务 | 全覆盖 | 联系辖区妇幼保健院,辅助做好托育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
宣传活动 | 2场 | 开展托育宣传活动、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含活动各项物料。 (每场人数不少于100人) |
入户访视指导 | 100人次 | 会同各卫生院开展新生儿访视。配合做好家庭科学养育知识宣传普及。 |
关爱结对帮扶亲情志愿服务 | 根据群众需求开展 | 协助招募“爱心爸爸”“爱心妈妈”,链接区级爱心资源,对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构建“资源—需求—帮扶”婴幼儿关爱平台。 |
志愿服务队伍 | 1支 | 协助组建一支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志愿队伍。 |
健康宣传服务 | 12场 | 协助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科学育儿宣传,持续推动婴幼儿卫生健康与科学养育知识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进学校。 |
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 4份 | 平均每个季度1份。 |
备注:承接项目社会组织的执行团队至少配备2名专人负责。项目要形成完整、规范的档案材料,接受区民生保障局评估检查。
04
项目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14万元,最高限价14万元。
05
服务年限
一年
06
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07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具体报价(密封盖章)。
2.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卫生健康领域服务或管理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盖公章)。
4.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4A及以上(提供证明)。
5.在台商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三年以上的场地租赁合同)。
6.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宣传推广获得国家级媒体、刊物、新闻网站报道等证明。
7.项目负责人获中级、高级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其中,1-4为必要条件,5-7为比选优先条件。
0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投标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09
联系方式
(一)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二)联系电话:0595-********。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商务运营中心11楼卫健科。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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