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ZCDJ-GK-20240233150KVA干式变压器 招标公告
CDZCDJ-GK-20240233150KVA干式变压器 招标公告
3150kVA干式变压器
采购技术规格书
为满足10kV箱式移动变电站的性能要求,就该变电站配套的3150kVA干式变压器制定以下技术规格书。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3150kVA干式变压器及其组件的订货依据、供方要求、监造、验收、技术、结构、试验、装运要求等。
本规范可作为3150kVA干式变压器及其组件(以下简称:产品)的订货依据。
2. 总则(1) 产品满足一台10kV箱式移动变电站的供电与控制要求。
(2) 产品设计制造应依据“性能先进、安全可靠、满足HSE要求”原则,整机抗干扰能力强、布局合理、操作简便、易于维护,性能和制造质量达到电驱钻井施工作业要求。
(3) 产品应采用正确可靠的防振、防潮、防水措施,符合钻井施工安全操作要求。
(4) 各种电线和电缆连接正确、安全可靠、布线规范,设备接地正确。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1.1-2012 |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
GB/T 1094.1-2013 | 电力变压器 第1部分:总则 |
GB/T 1094.3-2017 | 电力变压器 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
GB/T 1094.4-2005 | 电力变压器 第4部分: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试验导则 |
GB/T 1094.5-2008 | 电力变压器 第5部分:承受短路能力 |
GB/T 1094.10-2003 | 电力变压器 第10部分:声级测定 |
GB/T 1094.11-2022 | 电力变压器 第11部分:干式电力变压器 |
GB/T 1094.12-2013 | 电力变压器 第12部分: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
GB/T *****-2023 |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
GB *****-2019 | 分接开关 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
电力变压器试验导则 |
4.1 使用条件
(1)海拔:<1000m;
(2)使用场所:户外式,钻井现场;
(3)环境温度:-45℃~50℃;
(4)环境湿度:相对湿度≤95%,无凝露;
(5)存储/运输温度:-45℃~50℃;
(6)耐震等级:基本地震加速度0.3g(地震烈度Ⅷ);
(7)污秽等级:Ⅱ级。
4.2 技术参数
表1 变压器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参数 |
1 | 型号 | SCZB13-3150/10 |
2 | 额定容量 | 3150 kVA |
3 | 额定频率 | 50 Hz |
4 | 冷却方式 | 强迫风冷 |
5 | 额定电压 | 原边:***** V(×2.5%) 副边:600 V |
6 | 调压形式 | 有载调压 |
7 | 调压方式 | 恒磁通调压 |
8 | 联结组别 | Dyn11 |
9 | 短路阻抗 | 7% |
10 | 空载损耗 | ≤3.9 kW |
11 | 负载损耗 | ≤28 kW |
12 | 绝缘耐热等级 | H |
13 | 尺寸 | ≤2 m×1.9 m×1.7 m(长×宽×高) |
14 | 重量 | ≤7 t(±3%) |
4.3 偏差要求
按GB/T 1094.1-2013《电力变压器 第1部分:总则》中对变压器偏差的要求。
4.4 温升限值(在额定持续容量运行条件下)
(1)最高温升:125K;
(2)温度极限:180℃。
4.5 变压器温度保护
变压器冷却方式为AF(强迫风冷),冷却风机电源采用交流电源,AC220V。变压器需配置一整套完善的自动温度保护控制系统, 保护系统可自动执行循环温度显示、最高温度显示、超温跳闸及起闭风机功能(当绕组温度大于75℃时,系统自动启动风冷却器;当温度低于70℃,自动停止风机;当温度继续升高,大于120℃,输出超温报警信号,当温度大于145℃时,向二次保护系统输出超温跳闸信号),且温度显示仪要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
4.6 绝缘水平
表2 变压器绝缘水平
电压等级 kV(有效值) | 最高运行电压 kV(有效值) | 额定短时工频耐压 kV(有效值) |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kV(峰值) | |
全波 | 截波 | |||
10 | 12 | 35 | 75 | — |
0.6 | — | 5 | — | — |
4.7 有载调压系统
有载调压系统含有载调压柜、有载调压控制器(品牌:上海舟鑫电气),有载分接开关额定通过电流应大于1.3倍绕组最大分接电流。
4.8 所有附件(包括有载分接开关)、元器件及电缆均应能在50℃环境温度下正常运行。
4.9 变压器故障下耐受能力
变压器在任何分接头位置时,故障前满载运行条件下都应能承受出口短路电流2s,各部位应无损坏和明显变形,短路后绕组的平均温度不超过250℃。
4.10 变压器过载能力
按GB/T 1094.12-2013《电力变压器 第12部分: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中对变压器的要求。
4.11变压器的寿命
变压器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按供方的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变压器的预期寿命应超过30年。
4.12 环境等级
满足环境等级E2级(注:变压器上经常有凝露或严重污秽时使用)。
4.13 燃烧性能等级
满足燃烧性能等级F1级(变压器遭受火灾危险时,可以限制其燃烧)
4.14 极性:减极性。
4.15 风机不启动时,变压器可以在100%的额定容量下长期运行。风机启动后,可以在120%的额定容量下长期运行,可以在140%的额定容量下短时运行。
4.16 整机运行噪声:不大于65dB(A)(在离外壳1m,高度为1.5m处测量)
4.17 空载损耗、负载损耗应优于GB/T *****-2023 的要求,符合4.2要求的技术参数。
4.18 铁心应采用高标号、低损耗冷轧取向硅钢片,芯柱与铁轭应为全斜接缝连接拉板结构,铁心应采取有效的防止多点接地措施,铁心应能够承受长途运输冲击,长期运行时不会发生任何松散变形。
4.19 干式变压器绕组设计应使全波试验时得到最佳的电位分布,绕组过电压而不发生局部过热,并应消除绕组中的局部电场集中,以满足用户的要求。
4.20 绕组电阻不平衡率应符合GB/T *****中4.6的规定;相电阻不平衡率﹤4%线电阻不平衡率﹤2%。
4.21 变压器采用绝缘体热膨胀系数应接近铜,保证在温度突变的情况下绝缘物绝不开裂,同一批次的绕组均采用同一厂家及由同一批次的丝包无氧铜导线或铜箔绕制,如采用以铝带铜,假一赔十。绕组在设计、工艺上应充分保证变压器的抗短路能力、绝缘强度和散热能力。
4.22 接地端子:
变压器底脚上应装有一个接地端子供保护导线连接用,接地端子应有防锈措施,并应有明显接地标志。所有裸露的不带电金属构件,包括变压器铁芯均均采取接地措施或采用其它方式接到接地端子上。变压器一次和二次引线的接线端子应按国家标准GB5273中的规定设计,制造。
4.23 套管的安装位置、相互距离的设计和工艺制作应便于工程单位施工接线,并满足绝缘及电气距离的要求。
4.24 变压器应具有良好的耐潮、密封性、阻燃性能;
4.25 承受短路的能力
满足国家标准规定的热稳定性能和动稳定性能,变压器结构应能承受的住合闸电流,励磁涌流等过电流。
4.26 过电压运行
在Um的规定值内,且电压与频率之比大于额定电压与额定频率之比,但不大于5%的过励磁条件下,变压器无故障运行。
4.27 铭牌
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094.11-2007的要求。铭牌采用不锈钢或钢板制成,耐久清晰,并且固定在明显位置,铭牌内容按照GB 1094.11-2007规定制作。
铭牌应包含的内容
变压器的种类;
标准代号;
制造厂名;
出厂序号;
制造年月;
相数;
额定容量;
额定频率(Hz);
各绕组额定电压(V或kV)和分接范围;
各绕组额定电流(A或kA);
联结组标号;
以百分数表示的短路阻抗实测值;
冷却方式;
总重。
5. 试验要求变压器执行国家标准,必须满足检验要求方能出厂,最终测试报告和测试数据随变压器一并送交需方参与验收。试验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以下项目。
5.1 例行试验
a) 变压器的变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
b) 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c) 绕组绝缘电阻测定;
d) 外施耐压试验;
e) 感应耐压试验;
f) 局部放电测量;
g) 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
h)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
5.2 型式试验
a) 例行试验所规定的所有试验;
b) 雷电冲击试验;
c) 局部放电测量;
d) 温升试验;
e) 噪音测定;
f) 短路承受能力试验;
6. 技术文件供方提供如下技术文件。
表4 技术文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变压器总装图及地基图 | 3份 |
2 | 二次原理图及接线图 | 3份 |
3 | 铭牌图 | 1份 |
4 | 产品使用说明书 | 1份 |
5 | 元器件的合格证及说明书 | 1套 |
6 | 例行试验报告 | 1份 |
7 | 型式试验报告 | 1份 |
8 | 变压器合格证 | 1份 |
装箱清单 | 2份 | |
10 | 吊装图 | 1份 |
(1)产品交付前,供方应根据需方需要进行技术交底和免费产品技术培训。
(2)产品出厂后,供方应根据需方需要及时派员参加在需方进行的总装出厂试验,并给予技术支持,免费指导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如发生由于设计制造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整改,需方提供方便。
(3)供方所供产品在最终用户现场使用期间(质保期内),必要时供方应根据需方需求,派员到现场免费指导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4)质保期外,供方应对产品存在的问题提供保障性服务,得到需方或最终用户通知,24小时响应服务,重大问题48小时到达现场服务。更换备品或部件等服务费用另算。
8. 质量控制与责任8.1 质量控制
(1)技术协议签订后的两周时间内,供方应向需方进行技术交底及确认。
(2)产品所用各种原材料及附件均必须有合格证明,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需方验收时供方能提供检验记录;
(3)在供方生产期间,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计划、检查记录、最终检验报告等文件以便审核。
(4)供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包括配套、外购产品)负有全面的质量责任。需方对供方产品的监督、审核、检验,不能免除供方提供产品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5)需方对供方在监督/检验过程中,提出的不符合项目,供方应及时整改。
8.2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保证期限:以商务合同为准。
(2)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质保期内,由于供方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调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供方同时应当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如果由于产品设计或制造缺陷等造成的质量问题,经双方或第三方机构确认,终身由供方无偿维修、退换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标签: 干式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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