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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监狱大练兵训练和防暴队装备需求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潞城监狱大练兵训练和防暴队装备需求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
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潞城监狱大练兵训练和防暴队装备需求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JCZB-HW-20241005
1.3采购人:山西省潞城监狱
1.4釆购代理机构: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5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司法部大练兵训练与防暴队日常执勤需求,现需购买训练器材、
防暴队装备器材、对讲机、约束椅等装备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购买训练器材、防暴队装备器材、对讲机、约束椅等装备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2.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
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
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一套在长治市紫金东街293号帝景苑7单元10层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
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釆购公告仅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sxtba.
com)上发布。
8、其他无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潞城监狱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公建路1号
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0355-5688704
采购代理机构: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紫金东街293号帝景苑7单元10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835571577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