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才公寓—建筑主体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惠安县人才公寓—建筑主体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人才公寓项目已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采购人为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劳务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惠安县人才公寓项目—建筑主体劳务分包工程采购。
3.建设地点: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
4.劳务作业质量要求: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5.作业总日历天数为: 540日历日(同主体工程工期,劳务分包人须配合承包人进场施工)
6.本项目预算价格:1620.8998万元;
7.采购最高限价: 1620.8998 万元;
8.招标范围和内容:惠安县人才公寓项目—建筑主体工程的劳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施工劳务作业、临水临电劳务作业、钢筋制作及安装劳务作业、主体结构混凝土及二次构件浇捣劳务作业、预制混凝土结构吊装及安装劳务作业、主体砌筑及抹灰等泥水劳务作业、防水劳务作业(含保护层施工)、塔吊及施工电梯开机人工劳务作业、杂工、零星工种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劳务作业),具体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需求 。
10.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0.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0.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资质要求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独立法人资格。 |
(2)特定条件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专业分包、机械租赁、劳务)合作单位-建筑工程劳务”的企业。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0.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1.1.获取时间:2024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北京时间,下同)。
11.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广海路2-12号5楼)。
11.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1.4.本项目现场递交纸版投标文件,无需办理CA。
1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 。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3.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 11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开标截止时间前)。
13.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2万元 。
13.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②采用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工程保函)。
账户名: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建设南路支行;
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广海路2-12号5楼)。
15、信息发布媒体: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6、采购人: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
联系人: 欧先生
联系方法: 0595-********
17、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广海路2-12号5楼
邮编: ******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 ,传真: /
联系人:小陈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采购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惠安县人才公寓项目—建筑主体劳务分包工程采购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 1620.8998 | 32.0000 | 具体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需求 |
2024年 10 月 16 日
标签: 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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