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横村院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消防设施维保+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评估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医共体横村院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消防设施维保+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评估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根据桐庐县中医院医共体采购相关规定,现就桐庐县中医院医共体横村院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消防设施维保+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评估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受邀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LXZYY-CGZX-2024-028-01
二、项目名称:桐庐县中医院医共体横村院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消防设施维保+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评估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地址:桐庐县横村镇北环路368号
四、采购方式:院内公开询价,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院方保留对中标候选产品进行二次议价的权利)。
五、采购内容:
六、招标需求:
(一)2024-2026年消防设施维保
1.维保服务地址及面积
(1)地址:桐庐县横村镇中心卫生院(横村镇北环路 368号)
(2)维保面积:约*****平方米
2.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桐庐县横村镇中心卫生院需求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具体有:(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3)消火栓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防火分隔系统;(6)防排烟系统;(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8)消防通讯设备;(9)其它消防设施。
3.服务要求
(1)每个月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检1次,每季度进行一次各系统的部分功能测试及试验;对巡检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由院方单位消防责任人确认;并按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将维保内容上传管理信息平台。
(2)同时将对消防设施做专业保养;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设施的重点功能性内容进行专业测试及检查。
(3)中标人在接到院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
(4)每年消防实施维保结束后,中标人将维保记录及相关技术资料和消防定期检测报告全部移交院方备档。
(二)2024-2026年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含评估报告)
1.检测范围:横村镇中心卫生院的综合楼及辅楼、残疾人托养中心2号楼、3号楼内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和建筑电气(约*****平方米)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检验检测。
2.检测内容:
序号 | 检验检测内容 | 序号 | 检验检测内容 |
1 | 消防供配电设施 | 10 | 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 |
2 |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 11 | 消防通讯 |
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12 | 防火分隔 |
4 | 消火栓给水系统 | 13 | 消防电梯 |
5 | 防排烟系统 | 14 | 供配电装置 |
6 | 气体灭火系统 | 15 | 低压用电设备 |
7 | 泡沫灭火系统 | 16 |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
8 | 水喷雾灭火系统 | 17 | 接地和等电位 |
9 | 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
注:具体以项目现场实际为准。
3.检测标准:符合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检测期限:自院方提供完整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方出具完整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或《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5.除检测报告外,中标方同时提供完整的消防设施评估报告。
七、付款方式:
按年度支付,服务完结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需开具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医院收到正式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等额支付。
八、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九、投标人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供应商,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文件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2)开标一览表(含报价明细如有)。
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袋前后封口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由投标方代表签名,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
(2)投标文件要求所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一律用电脑打印,除投标方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有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或加盖确认章。
3.投标文件需叁份,一正二副,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十二、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开标时,投标方代表(需持身份证原件)先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拆封唱标。
(2)开标时由我院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2.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2)缺少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3.澄清:
(1)唱标结束后,投标方代表可就唱标过程中发生错唱、漏唱的部分要求澄清,但澄清要求不得超出投标文件实质性范围。
(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方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予以废标。
5.对算术等错误的修正原则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招标失败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三、合同签订
询价结果经采购单位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投标人于2024年10日21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包装)提交给桐庐县中医院医共体后勤保卫管理部--采购中心(综合楼316室)。
十五、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4:30分
十六、开标地点:桐庐县中医院综合楼四楼阳光接待室(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广场路70号)。
十七、供应商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开标大会的,作为放弃处理,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八、其他事项: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九、业务咨询
医共体横村院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1-********
医共体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1-********
附件; 1.响应文件格式
2.投标人响应所需证明材料目录(按要求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开标一览表
桐庐县中医院医共体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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