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哈镇兴隆村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

伊拉哈镇兴隆村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

项目需求详情

1、污水处理系统总处理水量为:200m3/d。 2、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排入河流水体,出水水质标准应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 3、对污水处理站进行运行及管理工作。 4、对污水处理站格栅间原水进水口开始到紫外消毒设备出口管道及附属构筑物内所有的工艺设备、管道、 阀门;配电系统、自控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不含建筑物、构筑物的大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 投标报价所包含的费用: (1)药剂费:包含碳源、PAC、PAM、氯化铁、次氯酸钠、柠檬酸等。 (2)自来水费:日常加药、冲洗用等 。 (3)人工费:污水厂人员工资。 (4)设备维修费:污水处理设备单次≤2000元的维修、维护、保养或年累计≤*****元的维修、维护、保养由中标单位负责。 (5)办公费:含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宣传展览费、材料费报刊费等。 (6)第三方检测费:出水检测每月一次,并出具检测报告。 (7)动力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运行年耗电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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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伊拉哈镇兴隆村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09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按附表2进行比较,若以上方案无法区分,按报价提交先后顺序,最早报价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竞采最低限制:¥******.99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伊拉哈镇兴隆村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10-16 19:56:01

报名结束时间:2024-10-21 00:00:00

发布时间:2024-10-16 16:56:01

采购编号:HLJGCYC070*****202********

采购单位:嫩江市伊拉哈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标签: 运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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