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电子竞价招标公告
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电子竞价招标公告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电子竞价公告
全椒汇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将于2*24年11月13 日1*时至2*24年11月14日1*时止(不少于1*日。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24年11月13 日1*时至2*24年11月14日1*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1.标的物位于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本次出售11间商铺。
序号 | 户坐落 | 房屋用途 | *4" valign="bottom"> 实测建筑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备注 |
1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2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6.65㎡ | 11.7*㎡ | |
2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3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5.34㎡ | 11.37㎡ | |
3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4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6.65㎡ | 11.7*㎡ | |
4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5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8.4㎡ | 12.14㎡ | |
5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6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8.4㎡ | 12.14㎡ | |
6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7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5.34㎡ | 11.37㎡ | |
7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8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6.65㎡ | 11.7*㎡ | |
8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9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8.4㎡ | 12.14㎡ | |
9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1*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8.4㎡ | 12.14㎡ | |
1*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11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6.65㎡ | 11.7*㎡ | |
11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SH3幢(商业部分)112号商铺 | 商业服务 | *4" valign="bottom"> 49.76㎡ | 11.61㎡ |
二、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买公告和标的物介绍,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出售人提出。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须知、竞买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领取通知书,收到成交通知书5日内付清全款,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售方有权对外重新竞价。
4.其他特殊说明:无
三:出售价格及加价幅度:
序号 | 户坐落 | 出售价(万元) | *4"> 加价幅度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 备注 |
1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2号商铺 | 33.4*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2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3号商铺 | 32.5*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3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4号商铺 | 33.4*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4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5号商铺 | 34.7*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5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6号商铺 | 34.7*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6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7号商铺 | 32.5*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7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8号商铺 | 33.4*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8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9号商铺 | 34.7*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9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1*号商铺 | 34.7*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1*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14幢(商业部分)111号商铺 | 33.4*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11号标的物 | 全椒县城南大道北侧王曹小区二期SH3幢(商业部分)112号商铺 | 35.6* | *4" valign="bottom"> | 3 | *" valign="bottom"> |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须在2*24年11 月13日1*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序号 | 户 名 | *"> 开 户 行 | *3"> 账号 |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
1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1号标的物保证金 |
2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2号标的物保证金 |
3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3号标的物保证金 |
4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4号标的物保证金 |
5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5号标的物保证金 |
6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6号标的物保证金 |
7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7号标的物保证金 |
8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8号标的物保证金 |
9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9号标的物保证金 |
1*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1*号标的物保证金 |
11号标的物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 *3"> | 全椒县王曹小区二期11间商铺出售项目 11号标的物保证金 |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缴清成交款开具退还保证金证明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5**元/标的物,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24年11 月12日17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24年11月13日1*时**分至2*24年11月14日9时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竞拍有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竞拍成交后,竞拍标的按交付时现状转移给买受人;本次竞拍的标的物存在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竞拍人和出售方不作任何保证;仅保证产权无任何争议(无抵押、查封等纠纷)。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拍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竞拍标的或拒付竞拍成交价款和竞拍佣金,否则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日内付清全款,6*个日历天内由出售方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出售方需承担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买受人需承担登记费55*元/件,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补缴(基准地价×土地分摊面积×4*%,基准地价以过户时基准地价为准)等,具体以税务等部门核定的金额为准。各项手续仅限买受人本人,不得改名、加名,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过户手续按不动产交易规定办理。
4.出售方只对标的物产权负责,成交后出售方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维修、改造等义务;买受人须服从标的物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
5.出售方不承担、不接受银行无法贷款或贷款不到位或无法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责任和理由,竞价人的成交价款来源应在竞价前准备到位,否则后果自负。
6.买受人在未支付成交价全款前,不拥有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
7.本项目每个标的只能有一名买受人,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纳房款、产权证办理等)出售方只认买受人。
8.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本公告的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成交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价款超过二十日,委托人(出售方)有权解除成交资格,所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总成交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9.买受人付款后应在6*个日历天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等一切费用。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空房出售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成交款,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出售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出售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人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出售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出售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雪 电话:18*19887797
联系地址:全椒县华泰汇景5#楼1*6号门面房
出售人:全椒汇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8号楼15层
*天2小时26分45秒
*天1小时3分4秒
标签: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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