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存量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存量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公告编号 | HR-2024-006 | 截止日期 | 2024-10-21 |
招标代理 | 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存量档案数字化整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存量档案数字化整理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地铁总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 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存量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范围为:
1、1985年-2015年企业历史文书档案(600万余页)数字化加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搬运至作业场所、搬运至目标库房、专业消杀、数字化扫描和挂接、目录核对和完善、视情况更换档案盒及盒外信息标注。合同时间:3年,按实际数字化整理成果结算。
2、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历史档案(含文书档案、工程资料)资料的整理,包括:现场资料清点、清洁、消毒、整理组卷(文书和工程资料分开整理)、数字化扫描、目录录入、文件挂接、实体编档号、入盒及贴标签、搬运至目标库房。合同时间:1-2年,按实际数字化整理成果结算。
3、上海市地铁总公司财务档案(约190箱“五节铁皮柜”)数字化加工服务,包含:搬运至作业场所、搬运至目标库房、财务档案清点、清洁、消毒、数字化扫描、目录录入、文件挂接、视情况更换财务档案盒及盒外信息标注。合同时间:1-2年,按实际数字化整理成果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5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a)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则投标被否决;
b)当投标人为国有控股性质企业,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且无法提供上级单位对其出具的该企业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的,则投标被否决;
c)当投标人为非国有控股性质企业,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一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则投标被否决。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 10 月 21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3)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21日,每天9:00-11:00,13:30-16:30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可通过现金、二维码或转账方式支付。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名: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
账号:******-**********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壹万 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00秒(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7楼 2号会议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
6.7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8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eps.shmetro.com上发布。
8.其他
因不可控原因,招标单位可随时采取调整措施(包括延期、终止等)。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地铁总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洁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桂林路909号
10.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华欣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19楼
邮 编:******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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