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销售分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广东销售分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受发包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委托,现对广东销售分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本谈判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发包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工进行公开谈判。
一、项目编号: ZY24-SH17-FW1143TP
二、项目名称:广东销售分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名称: 广东销售分公司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为满足广东销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规范企管法规工作,避免和减少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权益,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广东销售公司及部分二级单位储运分公司(仓储调运部)、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助广东销售公司完成日常工作中的合同审查、参与项目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回复制度意见、提供普法培训等法律合规相关工作,为公司业务开展提出相关有效而又操作性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最大限度地消除风险和挽回可能发生的损失,为公司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持。服务期限一年。
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3、项目承办人:刘滨 ;
联系方式:020-********。
二、谈判范围
谈判范围及技术要求:
1.采购范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技术要求:
(1) 解答甲方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为甲方的管理和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不包括出具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意见,该项法律意见如有需求另行协商单项收费);
(2) 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 为甲方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4) 提供与公司运营和业务经营有关的各类法律信息;
(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 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 根据甲方的授权以及甲方提供的资料,向甲方的债务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等发出律师函,提示或敦促其履行法律责任;委托乙方发律师函,15 份以内免收费,超过 15 份每份收费人民币贰佰元整。
(8) 协助甲方对职工进行普法教育,每个顾问年度组织不少于两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培训。
(9) 对于甲方竞争对手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上发布的任何诋毁、贬低甲方的传播行为,须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必要时通过起诉等方式挽回损失。
(10)每半年向甲方专题汇报一次甲方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汇报有关重大委托事项的情况。
(11)负责管理和培训派驻律师,确保派驻律师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12)协助派驻律师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内容。
(13)乙方选派的驻点律师其工作内容为: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和对外公函等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应公司要求参与项目磋商、谈判,参加公司项目分析与论证等会议;参加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应要求跟进公司的相关项目纠纷、诉讼案件等;根据公司及部门实际工作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法律支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最高限价:50万元含税
服务地点:广州市
保密协议要求:详见合同。
四、资质要求:
4.1 资质要求
服务商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4.2 财务要求
服务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服务商须提供上一年度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
4.3 信誉要求(4.3.1-4.3.3以谈判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3.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4.3.3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https://www.cnpcbidding.com/#/blacklist )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4.4 人员要求
4.4.1服务商执业律师人数在50人以上,提供人员清单。
4.4.2服务商主办律师应具备10年以上工作经验,驻点律师执业年限不低于2年,以律师执业证载明的时间为准。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及加盖公章承诺函扫描件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4.5其他要求
4.5.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5.2服务商须承诺以下条款,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广州市内设立有办公场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在广州市内产权证或者租房合同,如无法提供则自愿放弃成交资格。)
(2)熟悉法律法规,并且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3)近3年内无被投诉或被起诉或被相关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处罚。
(4)不得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4.6业绩要求
服务商须在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承担过能源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具备在能源行业企业驻点办公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合同或其他文件中有驻点办公案例一个。提供业绩合同和合同相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16时前:(1)按5.2规定的谈判文件售价,按5.3要求支付谈判文件费。支付费用前,请先确认你公司已注册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账号,且本项目公告仍处在可报名状态。
(2)登陆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在线报名(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报名信息中的“*报名所需材料”中,应上传“谈判文件自助购买系统”内完成交费截屏(用于工作人员快速解锁)。
5.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购买谈判文件方式:
①登录谈判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谈判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②谈判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也无账号的见5.3③),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服务商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③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服务商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无需办理中国石油UKey,提交注册资料后与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5.4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已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完成在线报名,且按5.1要求完成附件上传的潜在服务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潜在服务商报名次日,在网上解锁,解锁后潜在服务商可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下载谈判文件。
5.5潜在服务商在谈判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服务商注册邮箱中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6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服务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首页“客服中心”栏目;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s://bid.zcjb.com.cn/bca/product/dymca/zcjb/caApply.htm。
5.7潜在服务商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提出。
六、谈判文件的递交
6.1本次谈判为交易平台线上开评标,谈判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服务商可通过“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交易平台”在线参与谈判。*服务商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前,服务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
6.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详见7.1,服务商须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前,服务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改为密码)为谈判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服务商的原因导致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发包人不予受理。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6.3 纸质文件: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6.4潜在服务商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 1 万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
①服务商在谈判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谈判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谈判保证金详情)
②谈判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服务商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服务商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响应截止、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10月28日9时(北京时间);
7.2谈判地点(网上谈判):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交易平台和腾讯会议。
7.3谈判说明:发包人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谈判,服务商采用远程谈判的形式,准时参加线上谈判,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服务商需使用CA(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谈判记录进行电子签名(签名时间为10分钟)。因服务商原因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
解密完成后,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通过初评的服务商将由谈判主持人通知腾讯会议号。服务商进入腾讯会议与谈判小组进行商务谈判并在系统上进行最终报价的提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邀请函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国石油广州大厦4层
项目承办人:刘滨
联系方式: 020-********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联 系 人: 罗紫君
电 话: 180*****980(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来电咨询)
电子邮件: *********@qq.com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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