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专项债发行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专项债发行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专项债发行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17:40:28

类型:公开招标

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专项债发行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专项债发行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海口分行专项债发行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

2.2 招标范围:拟聘请5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债发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以更好地为项目业主单位提供专项债发行服务设计,做好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详见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2.3 采购预算金额:70万元(含税)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在承诺书中承诺;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案例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金融系统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重大投诉情况的书面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截图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 人员要求:

(1)主办律师: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须具备大学法律本科或以上学历及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资格证须年度检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执业3年(含3年)及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服务团队成员(不含主办律师):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均应具备大学法律本科或以上学历及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资格证须年度检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支持线上发售、线下发售并行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购买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fhc.citic。供应商服务热线:010-********。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7:30)完成供应商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请查看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为确保投标人登录各平台进行相关流程操作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业务连续性,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的注册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的项目联系人、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建议为同一人。潜在投标人完成上述注册后,可按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方式一: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上传提供以下资料:①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授权委托书(含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在采购平台上传标书款汇款凭证。上传购买凭证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上传支付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我公司负责人,未及时联系我公司造成招标文件延迟发放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标书款账户信息(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第一分公司

账 号:811*****133********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联 行 号:302*****4018

请各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GXTC-C-*********标书款)

发售方式二: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内,持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含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③标书款汇款凭证到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AB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3 在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采购平台中未显示【文件下载】按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提示:

(1)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程序的,将被视为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时30分

5.2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在采购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将在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s://ebid.cfhc.citic/ebidding/openinghall)进行开标(含投标人签到及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和签字等环节)。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登录采购平台参加线上开标会(建议提前进入开标大厅)。

5.3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使用CFCA电子印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所产生一切后果平台概不负责。

CFCA电子印章申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拿到CF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FCA电子印章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和开标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潜在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CFCA申请操作手册》处下载“CFCA申请操作手册”和“CFCA驱动”,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FCA电子印章办理和驱动安装。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获取招标文件后,潜在投标人请到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页面中下载“投标客户端”软件安装包和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FCA电子印章生成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提示: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采购平台将拒收。

5.4已成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如报名后放弃参与投标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ebid.cfhc.citic)及金采网(www.cfcpn.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89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商务大厦5层

联 系 人:吴帆莉、何英英

电 话:0898-********

邮 箱:**********@qq.com">**********@qq.com

8、报名材料附件

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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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律师事务所 咨询服务 专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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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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