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上云业务系统等保测评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全市上云业务系统等保测评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南平市数字发展中心委托,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FJHS[GK]*******、全市上云业务系统等保测评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全市上云业务系统等保测评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GK]*******

项目名称:全市上云业务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全市上云业务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全市上云业务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1(项) 为全市上云业务系统提供等保测评服务 2,0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项目设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若非中小企业,须将采购项目中标金额40% 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此部份投标报价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②非预留部份的全部份额若均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则非预留部份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 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③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⑤本项目“标的名称”为全市上云业务系统等保测评服务,“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本项目允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另投标人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财务报告和社保及税收证明材料可由投标人的上级公司的规定执行。;(3)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投标公司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房产证也必须是投标人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16 至 2024-10-2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6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海西工贸城美德路366号2-2幢206室开标室(南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数字发展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楼B612

联系方式:059*****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双溪中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150*****205/133*****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玲丽

电话:150*****205/133*****83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上云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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