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渠道和立案条件的公告
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渠道和立案条件的公告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渠道和立案条件的公告
现将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渠道及立案条件通告如下:
一 、受理渠道
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在本省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举报受理渠道如下:
受理机构: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详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303室
热线电话:0898-*****
二、立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规定,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新闻出版(版权)市场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依据新闻出版(版权)市场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
(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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