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现将桥东区行政审批局于2024年10月16日准予该公司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审批,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住 所

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

申请事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编 号

有效期

备 注

1

惠广(张家口)企业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中横街24号惠安苑小区副1号楼2、3、4、5层

贾秀萍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MACMK7WU6E

DLJZ130*****240010

2024.10.16-长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机构 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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