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斜口街办洪庆村涝池、窑村于李二组涝池国家级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潼区斜口街办洪庆村涝池、窑村于李二组涝池国家级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潼区斜口街办洪庆村涝池、窑村于李二组涝池国家级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C********(CGB)
项目名称:临潼区斜口街办洪庆村涝池、窑村于李二组涝池国家级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潼区斜口街办洪庆村涝池、窑村于李二组涝池国家级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潼区斜口街办洪庆村涝池、窑村于李二组涝池国家级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5)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以税款所属期为准)和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政策满足的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七)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名称: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105号
联系方式:133*****203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环城东路东环路小区4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宋利利
电话:029-********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招标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