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2024年花都区民政局开展“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绿美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服务供应商比选公告
公开征集2024年花都区民政局开展“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绿美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服务供应商比选公告
经研究,为做好2024年花都区民政局开展“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绿美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服务工作,决定对服务供应商开展公开比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深化“乡村著名行动”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粤民函〔2024〕189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确定“乡村著名行动”重点创建村名单的通知》和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印发的《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开展“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助力绿美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花民〔2023〕12号)等文件要求,为本辖区内37个村(居)“乡村著名行动”工作的正常开展,拟通过比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花都区民政局“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助力绿美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相关单位报名。
二、项目名称
2024年花都区民政局开展“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绿美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服务
三、比选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四、项目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
五、项目内容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制作乡村地名采集工作底图和记录表。2.采集乡村地名,填写采集上图地名信息,对工作底图上的地名进行标绘、核实和整理。3.协助村镇主管单位梳理乡村地名命名设标现状及问题、乡村地名命名、乡村地名命名及已有特色标志牌采集梳理。4.将我区1个重点镇(赤坭镇:30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6个市、区两级重点创建村(赤坭镇竹洞村、花山镇洛场村、花东镇港头村、炭步镇朗头村、狮岭镇马岭村、梯面镇红山村)的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点、乡村道路街巷(起止点)、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景点等地名准确规范标注上地图。5.乡村地名宣传推广,结合地名采集数据成果,编制一村一图、一镇一图,彰显采集地图和乡村地名兴趣点,选取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乡村旅游景点、人流丰富的地区设立特色标志牌。6.制订地名应用方案,探索地名信息化服务应用的可行方案。7.项目总结,对照乡村地名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对开展工作情况全面检查、总结,编纂相关工作报告。8.建立专项地名档案,包含对收集到的数据及内业资料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项目资料规范化。
六、项目预算金额
550,000.00元(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
注:参选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为避免恶意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七、项目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项目维护时间。
八、参选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或银行基本户开户行)。
(3)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前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
(4)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九、参选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具体服务工作方案(项目目标、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报价等)
(3)根据报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单位资质、纳税信用证书、荣誉证书、相关业绩合同等复印件)。
(4)参加比选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密封(一式三份),当面递交联系人,如资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将取消参加比选资格。
十、递交参选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本公告期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
(二)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8时前。
(三)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5号花都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四)比选联系人:韩旭,联系电话:020-********。
十一、评审办法
(一)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得分三部分,分别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部分占43分,商务部分评分占37分,报价得分占20分。
评分项目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报价得分 |
权重 | 43% | 37% | 20% |
分值 | 43分 | 37分 | 20分 |
(二)评分步骤
比较与评价
(1)技术部分(43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项目需求的理解及熟悉情况 (11.0分), (等次分值选择:0.0;3.0;7.0; 11.0;) | 11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需求分析是否准确到位、对乡村著名行动熟悉程度进行评审综合评分: 1.对本项目完全理解,需求及项目重难点分析得当,很熟悉乡村著名行动,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11分。 2.对本项目基本理解,需求及项目重难点分析较得当,较为熟悉乡村著名行动,较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7分。 3.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较低,需求及项目重难点分析一般,一般熟悉乡村著名行动,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3分。 4.对本项目完全不理解,需求及项目重难点分析差,不熟悉乡村著名行动,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或没有相关描述,0分。 |
2 | 技术设计方案 (11.0分), (等次分值选择:0.0;3.0;7.0; 11.0;) | 11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易操作性进行评审等进行综合评分: 1.技术路线合理,实用性强,操作性优秀,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的,11分。 2.技术路线较合理,较实用、操作性较好,较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7分。 3.技术路线合理性、实用性以及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3分。 4.技术路线合理性、实用性以及操作性较差,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或没有相关描述的,0分。 |
3 | 工作计划 (1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7.0;11.0;) | 11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完善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审综合评分: 1.工作计划详尽,人员和进度安排全面,能列出相应进度人员投入和进度安排表,并建立相应的保证措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11分。 2.工作计划详尽,人员和进度安排比较全面,较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7分。 3.工作计划简单,描述不清,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3分。 4.工作计划不满足各阶段要求、人员安排不足,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或没有相关描述的,0分。 |
4 | 质量及验收保障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6.0;10.0;) | 10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成果的检查验收方案的科学性、完善性、合理性和严密性进行评审: 1.项目成果检查验收方案科学、完善、合理且严密,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10分。 2.项目成果检查验收方案较科学、较完善、较合理且较严密,较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6分。 3.项目成果检查验收方案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且严密性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2分。 4.项目成果检查验收方案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且严密性差,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或没有相关描述的,0分。 |
合 计 | 43 |
(2)商务评分(37分):
1 | 企业业绩 (8.0分) | 8 | 1.供应商参加过乡村地名服务项目的得4分,最高4分。 2.参与过地名普查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4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分包、转包或劳务合作合同无效,不提供不得分)。 |
2 | 企业获奖 (4.0分) | 4 | 供应商参加过的地名普查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奖项的,得4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3 | 企业资质 (8.0分) | 8 | 1.同时具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摄影测量与遥感的甲级得3分,乙级得1分。(注:最高资质计分且不重复计分)。 3.供应商具有数据查错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1.5分;具有数据巡查采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1.5分,最高3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4 | 参编标准规范 (5.0分) | 5 | 供应商参编国家级(或全国性行业)数据类标准规范、技术规程的,每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3分; 参编省级数据类标准规范、技术规程的,每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2分。 本项最高得5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需提供参编单位等关键页面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5 | 项目负责人 (3.0分) | 3 | 1.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1分。 2.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3.具备地图学或地理信息系统或测量工程类硕士或以上学历的,得1分。(注:需同时提供①职称证书扫描件、②资格证书扫描件、③学历证书扫描件及④本项目截止日之前连续3个月内的其中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6 | 技术负责人 (3.0分) | 3 | 1.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1分。 2.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 3、参与的项目,获得过测绘或地理信息类“科技进步奖”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需同时提供①职称证书、②资格证书、③学历证书复印件及④本项目截止日之前连续3个月内的其中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7 |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 (6.0分) | 6 |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小项满分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每投入1人得1.5分,最高3分。 (注:需同时提供①职称证书、②资格证书、③学历证书复印件及④本项目截止日之前连续3个月内的其中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37 |
(3)报价评分(2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报价评分 | 20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参选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参选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20 |
合 计 | 20 |
十二、中选规则
比选单位将组成项目评审小组,根据花都区民政局相关规则及程序,择优选定中选单位,对于未中选机构的竞投人,花都区民政局不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
十三、其他
1.参加比选供应商不少于3家。
2.如对外公示期结束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的,采购方可再公开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报价。
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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