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65镇江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S265镇江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S265镇江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65镇江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公安厅以《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2022〕1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镇江市S265公路安全精品路案设计的批复》(苏交公设施〔2024〕20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265 是镇江市境内一条重要的国省干线公路,本次“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设计起点为K0+000,终点为K16+000,全段均位于丹徒区境内,全长16km,道路建设等级为一级公路结合城市道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
为提升交通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作。现对S265镇江段城镇段、交叉口、下穿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等进行提升整治。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为JPL-265-1 ,招标范围为S265镇江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质量等级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工程施工的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共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部分标志标线的缺陷责任期见清单见图纸)。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时间以投标报表5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日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2021年1月1日(时间以投标报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4为准)。
项目总工: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为准)。
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3.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4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镇财采[2022]22号文落实:
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是否列为中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69 号
联系人:王科
电话:0511-********
招标代理: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万达广场2-2203室
联系人:周工
电话:159*****471
邮箱:Jsgrown@163.com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2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4)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镇江市冠城路 8 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 7 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8.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由招标人按规定对企业信用评价进行扣分并将违约行为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8.7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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