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淮阴区境内新增赵公河桥施工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淮阴区境内新增赵公河桥施工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淮阴区境内)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2〕1097号文、淮水基〔2024〕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90%,地方配套10%。本次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淮阴区境内)新增赵公河桥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境内。

2.2项目概况: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淮阴区境内)新增赵公河桥位于赵公河入湖口处,距离赵公河节制闸约330m。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标段招标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淮阴区境内)新增赵公河桥施工标。拟建赵公河桥位于赵公河入湖口处,作为洪泽湖环湖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滞洪区启用时关键的撤退道路,距离赵公河节制闸约330m,桥梁与河道中心线交角为 60°,斜桥斜做。桥梁全长166.16m,桥跨为8×2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制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桥面总宽8m,净宽7m,两侧各设 0.5m 防撞护栏。桥下无通航要求。对应投资金额约为924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2019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 类似工程(指包含单跨10m及以上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 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提供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最近一次中标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四),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1.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提供至少包含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为851万元(含3%备用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1)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2019年9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指包含单跨15m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1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能力

1.拟任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担任类似工程(指包含单跨15m及以上桥梁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与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一致。】

2.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

备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2

主要管理人员配备

项目组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

2

2.2.4(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 准

1.施工总体布置

施工主体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等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2.主要实施方案

本工程项下所涉及的土方工程、基础处理、桥梁施工与安装、桥梁与河道衔接部位、桥梁接线路基、路面、交安设施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0

3.质量、安全及环保的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最高得1分,扬尘管控内容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7

4.工程进度计划、资源配置与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5.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是否准确以及对应处理措施是否合理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5分,无描述不得分。

5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 准

投标报价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5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计算至-5%(含-5%);

4、对偏差超过评标基准价-5%以下的,每超过-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5、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65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 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051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长江西路78号

联 系 人:韩志娟

电 话:139*****0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肖峻岭、汪港

电话:0517-********199*****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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